支持....
现在这留个印啦~@v62
关于抢BB的对策(建议万人签名要求公安机关开展特别行动!)二楼草拟请愿信初稿
1074842163婴幼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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糯香沱茶:
转贴:为了宝宝,共同呼吁--立法杜绝儿童拐卖、乞讨,严惩人贩! 普天之下,我相信没有一个正常的父母,愿意看到自己的儿女被人为迫害成残废、弱智、宰割器官贩卖,那必然将让一个正常的家庭陷入无穷尽的悲伤与崩溃,但是,这种危险就潜伏在你我的日常生活中。 对这种情况熟若无睹渐觉麻木,是很可怕的,那将默许那些集团化、利益化无良贩卖集团日益猖狂,需要我们联合起来向政府呼吁,给他们施加压力,承担起本应承担的责任: 1、每个县市建立足够的儿童救助中心,只要确认发现儿童乞丐、小偷、流浪者,一概强制送至救助中心解决,只要有哪个地方发现有此类问题没解决,问责当地长官、相关部门并严惩。 2、残废的儿童送至医院救治,政府用税收买单。 3、严惩贩卖人口、购入儿童相关人员,特别出台相关法律制度。 4、政府出台相关奖励制度,例如举报、立功奖励等等。 只有政府重视,出台专项制度,并以重视的态度从一而终,相关问题才能逐步得以解决! 同意的顶!
查看原文同意,支持
2009/04/29回复
这个东西要从源头抓起,详细大家都见过姚明的那个动物保护协会的公益广告“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2009/04/29回复
早就该了 强烈支持


2009/04/29回复
我们全家大力支持!
2009/04/29回复
蜜糖:
这个问题应该从根本去治,第一:法律要给予严惩。严禁拿孩子乞讨。第二:居委是整治的根本,哪一家无端端的多了一个小孩,小孩怎样来的,特别那些边远地方,总有管理的人吧?第三:城管不要老是去管那些有利可图的,如罚当铺啦,抓走鬼啦,而对那些拿小孩乞讨的不闻不问,我觉得但凡拿孩子乞讨的,已是虐儿,不管是否亲生,都该把孩子送到福利院安置,证实是亲生的,也须父母写下保证书,不再拿孩子乞讨才可领走小孩,如果是伤残儿,先天残疾的也该有医院的病历证明等,后天导致的也要有公安局事发时的处理意见和医院的病历证明等。我们该发挥福利院的作用,福利院不再只是没有爹娘的孩子的避风港,也应该是受虐待孩子的避风港。如果发现不是亲生的,追究孩子的来源,起码属故意伤害,这类就该严惩。第四:社会宣传也很重要,提醒教育需要收养BB的妈妈,特别是边远山区的,不要做伤天害理的人的帮凶,宣传按手续领养孩子的重要性。如果我们有这样健全的社会制度,不法分子也不会这么猖狂吧?!
查看原文同意!!!法律方面漏洞多,执法也不力,才会如此猖獗!!!
2009/04/29回复
昨晚9:00多了带BB下楼买包,走到小区门口有个妈妈样的人跟我说“BB好可爱,这么晚还不睡觉,妈妈要注意,现在网上都有BB被抢的新闻,你看紧点。”听完我的心就揪着,害怕,还真谢谢她的提醒~~晕!这些些人应抓去打靶,灭后代~哈哈!所以严重支持楼主的做法~
2009/04/29回复
喜儿:
支持,一万个支持!签名要有我一份,还有我的同事们!
查看原文再加我的邻居,亲朋好友,所有我认识的人,大家一齐发动起来,要公安机关出力收拾哩D无人性的人贩子!!!
2009/04/29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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