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同意,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我就试过这样,那时刚结婚,我堂小姑子说在市桥找了份工作,天天回家不方便,就安排住在我家了。她们是在番禺的农村。当时结婚才2个月,没办法同意了,在我家住了一年,没把我气死,后来她看我不高兴自己搬了,再见面都觉得不好。这件事之后我和LG说,这种事情我不希望有第二次,如果有就我走。幸好LG也是站在我边的
嘉嘉靓妈咪:既然是PP提出来的,她就一定要这样做了。她胆敢这样安排,也是知道你要靠她来带孩子。你要想清楚了:1.要么让小叔子搬出去,你自已请人带孩子。 2.要么就忍下来,继续让PP给你带孩子。我想你PP是这样想的,让小儿子住下来。她既可以帮你带孩子,又可以照顾大肚子的小儿媳。查看原文同意这个。所以如果是我,我宁可请保姆也不能让弟媳住进来,否则家无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