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coleBB:其实我觉得不能怪老人,我GP也一样,不同意我户口迁过去,也不同意我的名字加到另一个房子的上,他们的不同意是无声的走开。不过最后是加了LG的名字进去,虽然说房子不是我们的,但也只是为了孩子读书升中的派位好些,反正我也看开了,我一不住他们的房子,二不靠他们,现在看来过几年孩子读书也未必首选在那个学校。我倒是觉得LZ的LG太过分,自己LP都防着,那还娶回家干吗啊!查看原文同意NICOLE的说法 既然要这么防着 当初就不应该娶进门
1,你JGJP点解从来唔带孙?难道孙不是他们的?老人家一般都是好心疼孙的啦,并且是孙仔添.2,你LG唔加你的名的原因,外人好难理解.平时好好地的婚姻,点解在涉及到利益的时候,就要大家伤感情呢,相信LZ经过此事之后,心里会有一条刺.我以前记得看过一个说明,是婚前买的房子,如果没有你的名,就等于不是你的财产,离婚了也不能分给你的.但婚后才买的房子,是属于你们夫妻的财产来的,离婚后,是可以分的.(不知道有无记错)学习了,原来现在的学位这么重要,如果交8W赞助费,还不如去读名校的私立附属的学校.
衣妹儿:买房的时候你没有出钱吗?如果没有,我看这个事就绝对不可能了。因为如果家庭确实不富裕的话,他们不可能拿养老的棺材本来成全一个孙子去上一间所谓的好一点的学校。 他们肯定觉得小学在哪读都差不多。 否则他们当初买房就不会写他们自己的名字。查看原文有道理!
本来我俩结婚是卖掉旧房子来作首期,然后每月供屋的,宁愿辛苦一点也是自己的房子。后来JGJP说一大堆房子的好处,答应我们房子加我的名字,(他们住另外一间的,只转给我们住的那一间)我当初还想JGJP对我还不错。婚后才知道根本没有写我名字。也只字没有跟我提过,其实我不是贪拒间旧屋(二十几年楼龄,八楼爬楼梯).我现在看了楼主的贴,都唔知道系咪JGJP有"先见之明"啊.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