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LG结婚后与JPJG住在一起,住在一起自己矛盾多,但LG说JPJG只有他一个儿子,不肯分开住,我与JP长期不和,LG也不理,反正有什么事无论对错,他都是站在JP那一边,我在他们家就像一个外人,LG有钱也是给JP,说是伙食费,但我们的小家庭所有的生活用品都是我一个人买的,我就那么一千几百蚊工资,JG一分钱也不给,他也不存钱(据我所有是没有存款)。我不知道如此落去,我同LG会唔会离婚,我还能坚持几耐!
难题是LG是个包工头,收入唔稳定,如果系个打工仔都有可能拿佢个工资卡之类的,我试过有几次佢放低几千蚊系屋企,我拿去存了,但LG返来睇到就话钱系要来明天买材料的,不能动,让我从银行又把钱取出来,佢而家乜都唔同我讲,我觉得我自己就像一个傻瓜甘,想知道佢的事就要通过佢的朋友才知道,我有时系度想,甘样的婚姻还有意义吗?
JP把钱看得比箩还大,LG把钱俾佢,就要有入无出,至于有人认为只是得LG一个儿子将来什么东西也是他的,在我看来并不是这样。因为之前因为要建房的问题同JGJP商量过,JGJP说他们一分也没有,要建房的话你们自己赚钱来建,所以我总认为如果我老公俾家用我的话我会将钱存起来。但现在他唔俾钱我的话就一分钱也存唔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