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z-kaikai:
唉,生在福中不知福。如果我是你LG,我第一时间跟你离婚。简直就是上来骗回贴的。首先结婚是二个人的事,父母养子女到18岁以后,子女就要自己自立,买房、带孩子都应该是你们自己的事,有本事自己搞定。你JG JP够好了,你还吱吱歪歪的,欠打。建议你有机会去非洲体验一下生活吧。吃都吃不上还有心思闹家庭矛盾。说说我家,我和LG都是客家人,客家人最大的优点就是能吃苦,勤劳。我跟我LG结婚,LG家说没钱摆酒,头尾给了我家一个利事1999元,我爸给回1998元给我JP。我跟LG注册结婚那天,二个人就自己煮饭,一个青菜,一个白灼虾,这就是我们的结婚大餐。我们在广州买的房,全靠自己给首期,自己供楼,我们二父母都没出一分钱。家婆说没东西给我们,只给了个他家用旧的消毒柜,我们视为珍宝,这是唯一的礼物,到现在还用着。我从来不顶撞JG JP,他们对我们也很好,帮我们带儿子,我非常感激他们。老人家帮你是人情,不帮你是道理。18岁成年后,就不应该靠别人,人家给你一根芴你都要感恩啦。现在我的JG JP跟我们一起住,在广州一家五口人,只是家用也要2500元。试想你JP家这么多人吃饭,还有太奶奶,还有二个小朋友,3K-4K生活费,肯定要啦。
查看原文这位MM真赞。楼主要看看人家是怎么知足过日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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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生活不和谐
你们一群气什么啊 ,什么人什么报应
赞成这个妈咪的观点,迟来不知早花开,上一辈的事情,恩怨都不要管,也管不了。我JP都说嫁错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