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班的时候途经中大正门,刚过绿灯,前面车辆比较拥堵,所以车速是很慢的,我右手边的车道有辆小面包(车号A338AU),前我大约半个车位,突然打灯同时转左,我马上踩了刹车,可能小面包司机方向盘打得太多,最后还是跟我的右侧车身擦在一起(我当时是避无可避的,左侧就是护栏).我马上按了喇叭,估计对方也知道碰到了,加速离开.当时很气愤啊马上追过去.小面包是拼命地逃,我是气血上涌拼命地追最后还是被他跑掉了(其实是顾忌到马路安全,后来收了油).最后一检查,右前的轮胎壳位置有道约7、8厘米的刮痕7 所以说这个开车呀,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在马路上,我们能排第几?路上要避让的东西太多了,行人、公交、的士、泥头车、还有成精了的不守规则的面包们[ 本帖最后由 乐妮妈咪 于 2009-9-23 13:07 编辑 ]
乐妮妈咪:回ruibeier:"开着20多万的破车",红太狼果然剽悍[ 本帖最后由 乐妮妈咪 于 2009-9-23 16:04 编辑 ]查看原文饶恕俺,绝对不是我狂,确实是那车破,6年车龄了,虽然买时是29万多,但现在真的好破,有一两次我开那车去4S做保养,我觉得那车浑身是毛病,而4S店说这类车、这级别的车就那样,现在LP开那车刮了擦了后,我连查看的兴趣都没有。[ 本帖最后由 ruibeier 于 2009-9-23 17:47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