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金卓玛:佛经上说堕胎是杀生,属于大忌~~~会导致以后不顺~~~所以请LZ考虑清楚~~毕竟是一条小生命呀~~~~假如真的要舍弃TA,请读诵地藏本愿经来超度TA,让TA早日去西方极乐世界!南无阿弥陀佛~~~~~~~查看原文已经没得考虑了,宝宝走了,是我的错,没有坚持保护她,希望她一路走好吧。。
抱抱盈盈妈妈!看着你的贴能感觉到你的伤痛,我也曾经有过类似的痛苦经历,但当时因为没房也因为身份证的出生日期比实际年龄小一岁达不到晚婚年龄,而双方都在国企必须晚婚,所以在还没结婚的前提下做过这种痛苦的决定,虽有不舍,但真的是没办法,不得不向现实低头,而且更痛苦的是当时被派到外面实习,做完手术继续上班,自己洗衣自己做饭,自己偷着哭。今天反想回来,觉得可能真的是自己的不注意不小心让自己造成错误,不仅伤身还伤心。所以你得想开点,或许等过几年万一政策变了,就有机会弥补现在的遗憾了。好好爱护自己的身体,一切向前看吧。把多一份爱给你的桐桐的吧!
lindana823:抱抱盈盈妈妈!看着你的贴能感觉到你的伤痛,我也曾经有过类似的痛苦经历,但当时因为没房也因为身份证的出生日期比实际年龄小一岁达不到晚婚年龄,而双方都在国企必须晚婚,所以在还没结婚的前提下做过这种痛苦的决定,虽有不舍,但真的是没办法,不得不向现实低头,而且更痛苦的是当时被派到外面实习,做完手术继续上班,自己洗衣自己做饭,自己偷着哭。今天反想回来,觉得可能真的是自己的不注意不小心让自己造成错误,不仅伤身还伤心。所以你得想开点,或许等过几年万一政策变了,就有机会弥补现在的遗憾了。好好爱护自己的身体,一切向前看吧。把多一份爱给你的桐桐的吧!查看原文谢谢lindana823的安慰。看了你的当初情况,真替你感到难过,相比之下,觉得自己还是相对幸运的,所以我会好珍惜我眼前的宝宝,把我的全副精力都放在她身上的。将来再有机会的话,我再要二宝。祝福你![ 本帖最后由 yantt68 于 2009-11-20 17:54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