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呢。本是应该楼上出的。但楼上的人难免是有一些不讲道理的人,即使你找物管也是一样的。就讲讲我以前在物管理处上班的吧。那时小区也是有很多这样的事发生,例如:楼上的厨房管道漏水,楼下可惨了。天天接水,而且还不是同一个位置。楼上那家人是天天不在家的。老婆在国外,老公也很少在家,一般是保姆跟他女儿在家。楼下的找我们投诉,我们就只能找楼上的协商啦。可楼上的人不愿意给钱,也不愿意凿穿他们家的地砖跟墙啊。反正我们也是天天打电话催啦,人家就是不肯修啊。最后楼下就说他们自己出钱啦,楼上还是不怎么愿意喔。老是说这个怎样怎样那个怎样怎样。别说可以告他什么的,等到法院来的时候,人家楼下早就变鱼塘啦。最后也是商量了有10多天才点头让人去他家修。就楼上说的,有些是找物管不用给钱的,那是因为开发商的保修期未过,所以找物管那里维修是不用给钱的。但保修期已过的,而物管又不是原来开发商那里的,你去找人家维修是很难的。虽然有那个广州市有那个维修基金的,但那个也是要整栋楼的业主去办了,我记得那时主管说过的,那个维修基金是只限于公共的设施设备维修,而且是要启用这个维修基金也是要整栋楼的业主签名在去房管局备案还是什么的才能生效。不知我说的对不对,我也不是很懂。毕竟我也是门外汉。了解的不多
原来很多人试过发生这种事。我家也一样。楼上捅穿了水管,导致我家书房天花全湿了,现在问题还没有得到全面解决。楼上的只是修补了自己的水管,修补水管时还在我家天花上开了个洞,现在洞还在,我家木地板也被浸坏啦,现在还投诉无门呢!那个气啊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