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碧小区内建医院?
15591136谈天说地
据说,金碧是第一个在小区里建医院的,如果这次建设成功,以后将陆续有小区要建类似规模的医院,2000多平米可不小,不是一般的小诊所~
而且都将分布在大型小区里面,现听到得有六七十个小区,海珠有7个大型小区里要建,如中海名都、江南新苑。。。。等等
在小区建对社会所有人开放的医院,严重损害了广大业主的利益,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是医院对外营业后,外来人员将大幅增加,且多数是病人,安全无法保证,小区卫生条件令人担忧,到时每天森林广场将挤满病人,停车场将变得更加拥挤。
2是医院可能设有急救室与停尸间,将给我们带来极大的恐慌,想想你晚上在花园突然看到殡仪馆车、急救车是什么感觉?或者是睡到半夜突然听到撕心裂肮的哭喊声,那可能是有人死了,家属在悲叫,想像你的生活还能平静吗?如果有小孩的话,那就更惨了。
3是医院排出的各种细菌与毒素会通过相通的下水管进入你的家里,如果赶上非典或者是现在的甲流,我们被传染的机会就大多了,生命健康将受到严重威胁。
4是医院开工没有公示,更没有征求广大业主的意见,完全是漠视我们的权利,侵害我们的人权,根本没有顾及我们的感受,要知道我们才是花园真正的主人。
所以希望大家团结起来,共同面对无良的商人,用法律武器维护我们共同的权益。
[ 本帖最后由 笨笨猴 于 2010-7-27 21:48 编辑 ]
2009/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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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你买楼的时候,没有这个规划,等你住进去,过了个几年,开发商的楼也卖完了,开始说要在某几栋的楼下建2000平米的医院,换做任何人都无法接受。。。。。。如果当初就知道医院要建在小区里面,谁会买啊,开发商的手段太恶劣了,为了谋取利益,现在有些维权的业主还被抓了。。。。所以大家买楼的时候,一定要了解清楚,不过像金碧这医院,入住多年后,突然冒出来的,谁也不曾想到~
2009/11/02回复

莹子:
当你家有老人的话,你就知道附近有个抢救室是多么好的事情了,前几年我妈突然中风就多亏了离社区医院近,才能及时抢救过来,不至于落得瘫痪。医院终归是救人的地方,干嘛要反对建设呢,如果人人都像LZ这样,那中国的医疗事业想发展起来也难!最后套用一句俗语: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也不惊。
查看原文也许你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如果医院就在你楼下,不知你有何感想,我们不反对医院,小
区附近就有好几所医院,完全没有必要再在我们小区内部设个医院,不光是占用业主的
公共
资源,而且医院排出的各种细菌与毒素会通过相通的下水管进入楼上业主的家里,如果赶上非典
或者是现在的甲流,业主被传染的机会就大多了,生命健康将受到严重威胁,另外两所幼
儿园也都在附近,那可都是祖国的花朵
区附近就有好几所医院,完全没有必要再在我们小区内部设个医院,不光是占用业主的
公共
资源,而且医院排出的各种细菌与毒素会通过相通的下水管进入楼上业主的家里,如果赶上非典
或者是现在的甲流,业主被传染的机会就大多了,生命健康将受到严重威胁,另外两所幼
儿园也都在附近,那可都是祖国的花朵
2009/11/02回复

海珠区卫生局党委书记蔡逸冬约见记者时发表了一系列的谈话(见今日新快报),就此谈话本人产生相应的疑问,愿借此平台与众位街坊探讨:
“早在1997年该小区建设时,广州市规划局就在规划图上明确标注卫生院规划地点位于该小区5-10号楼首层,合法性毫无疑问。”
合法不等于合理,再说早年的规划本身就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关系在里边,有谁能够说得清楚?东山小洋楼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早年不合理的规划也一样可以改,那怕你征了地已经是既成事实!第三金碧开马路也是一个极好的例子。因为小区里建开放性的卫生机构这本身就不合理,你没有相应的独立通道与社会居民分开,做成滋扰这就不合理!
“由政府埋单的医疗公益工程在建设时遭到居民强烈反对,这在广州还是第一次。”
政府埋单的是你服务中心里的投资,你有为小区的设施出钱吗?小区里的一砖一瓦,一草一木都是我们业主的财产,有什么理由要我们业主去为你们埋单,谁能保证到时外来的病患者不会享用我们共有的资源,你能限制他们进入我们的中心花园和森林广场吗?这些地方都是我们出钱买下和交纳了维护管理费的,就拿病者要进中心诊治所走的路也是我们业主拥有的,这些这些,政府有为我们埋单吗?
“ 目前,广州正在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进行升级改造,第一批改造的中心多达67个,其中,海珠区占7个,都分布在大型小区,如中海名都、江南新苑等。”
请问有那个卫生服务中心是设在没有独立通道而又没与居民隔离的花园小区里边的,请考虑,这可是完全与居民生活融为一体医疗卫生机构。一般的商业机构住改商都已做成扰民受到非议,更何况具有一定环境影响和心理影响的医疗机构。
强烈要求:还我一个完整的金碧花园!还我一个幽雅的和谐社区!还我一个美好的家园!
“早在1997年该小区建设时,广州市规划局就在规划图上明确标注卫生院规划地点位于该小区5-10号楼首层,合法性毫无疑问。”
合法不等于合理,再说早年的规划本身就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关系在里边,有谁能够说得清楚?东山小洋楼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早年不合理的规划也一样可以改,那怕你征了地已经是既成事实!第三金碧开马路也是一个极好的例子。因为小区里建开放性的卫生机构这本身就不合理,你没有相应的独立通道与社会居民分开,做成滋扰这就不合理!
“由政府埋单的医疗公益工程在建设时遭到居民强烈反对,这在广州还是第一次。”
政府埋单的是你服务中心里的投资,你有为小区的设施出钱吗?小区里的一砖一瓦,一草一木都是我们业主的财产,有什么理由要我们业主去为你们埋单,谁能保证到时外来的病患者不会享用我们共有的资源,你能限制他们进入我们的中心花园和森林广场吗?这些地方都是我们出钱买下和交纳了维护管理费的,就拿病者要进中心诊治所走的路也是我们业主拥有的,这些这些,政府有为我们埋单吗?
“ 目前,广州正在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进行升级改造,第一批改造的中心多达67个,其中,海珠区占7个,都分布在大型小区,如中海名都、江南新苑等。”
请问有那个卫生服务中心是设在没有独立通道而又没与居民隔离的花园小区里边的,请考虑,这可是完全与居民生活融为一体医疗卫生机构。一般的商业机构住改商都已做成扰民受到非议,更何况具有一定环境影响和心理影响的医疗机构。
强烈要求:还我一个完整的金碧花园!还我一个幽雅的和谐社区!还我一个美好的家园!
2009/11/0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