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JJMM帮我想想该怎么办才好
12503谈天说地
我2000年毕业于某师大计算机系,作为优秀毕业生被XX中学选聘。2002年,因母病向校长申请调动回乡任教,他以各种理由拒绝我;2004年,我再次申请调回家乡,校长还是态度坚决地拒绝了;在调动无望之下,我只好在学校所在地找对象结婚,同时向学校表明不再申请调动了。同年,这中学正筹办一所分校,校长说:“要呆在这学校,就必须到分校任课。”又说“两所学校没有什么差别”,随后拿一份已打印好的《协议书》要我签名,其内容大意:经学校与XX教师协议,同意XX教师调出XX中学,同时调入分校任教,工作调动手续将按规定办理。我为了保住这份工作,不得已在协议书上签了名。我认为自己在《协议书》上签的是调动,不是辞职,至今也没有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关于我的离职文件,也未曾办理任何工作调动手续。而校长先斩后奏,把我的编制转给了别人。我只在分校任了两学年的课,而后一直在本部上课。目前,分校于今年12月底停办,最近新任的校长要我离校自寻出路。
我曾多次向教育局要求返我公职,但回答说我的情况是特殊个案,起初要征求学校领导的意见,而后又说需要市领导决定。市领导要求教育局调查落实,也没有结果。我多次到市政府都没办法找到市领导,在市长接访日拨打专线无法接通,写了几封信也不见回复,感觉上诉无门。
我原是在编教师,一贯遵纪守法,工作兢兢业业,教学上多次获奖。本人从未申请辞职,可在我的档案里却有一份辞职书,是校长伪造的(这可以让专家鉴定)。学校没有理由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而撤消我的编制,如果仅以协议书为由,那更是站不住脚的,理由有四:一、协议书没有教育主管部门的印章,只有学校的印章,这只能说明我是服从学校内部调配;二、学校没有尽到告知义务,还故意隐瞒,说两所学校没有什么差别,这种设套取证应该是无效的;三、我是被迫的,强调我必须签否则不能呆在这所学校;四、该校的校长就是分校的董事长,难道校长也该被撤消编制?
我知道,学校和教育局都以我签了《协议书》为由,我才失去了这份工作。我知道自己很傻瓜,但事于至此,有没有什么好办法可以解决我的这种情况,恢复公办教师身份。在线等待回复。
2009/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