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民小学2011年招生公告和地段(54楼)
1299451家有小学生
据了解,今年广州市小学招生实行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小学学位分配坚持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人户必须一致的原则。凡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以其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租赁合同等)和户籍证明为依据,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所在区、县级市教育局按地段划定的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广州市教育局强调,小学严禁招收体育、艺术及其他项目的特长生或将适龄儿童特长与小学入学挂钩。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居住地所属小学提出书面申请,并报区、县级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由于具体的招生政策是由各区制定和出台,因此各小学招生地段也是根据各区的学校布局调整而敲定,并非一成不变。记者了解到,有的区将于4月30日就会在各小学公布招生地段等入学指南,同时将于5月15-17日接受一年级新生报名。
09年满族小学和回民小学招生地段
09年4月30日当天,我走访三间小学,拍下满族小学两个校区和回民小学的招生地段,给有需要的家长参考。
[ 本帖最后由 小精灵诺诺妈咪 于 2011-5-10 01:46 编辑 ]
201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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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精灵诺诺妈咪:
刚在回民小学校内网看到的招生公告:2010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我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精神,采取“统一时间招生、学校设点报名、统筹安排学位、相对就近入学”的办法,接受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入学登记。?一、登记时间 2010年5月15、16、17日三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于2003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能提交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与其子女(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协议;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房产,需租住房屋的,须提供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所租住房屋应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须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户同住。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居住地所属的登记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附上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并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凡因主观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家长应在报名前迅速把户口迁移到小孩监护人(父或母)房产所在地,使人户一致,并到房产所在地的对口学校办理登记。 (二)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轻度智障残疾儿童。盲、聋哑儿童应到广州市盲人学校、聋哑学校报名就读。?(三)适龄儿童及父母均没有本市常住户籍,但符合广州市教育局有关规定(详见附件),在本区有法定监护人和监护条件,于 2004年8月31日前出生而未入学的流动人口子女。? 三、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凡符合小学一年级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其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带小孩到指定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一)随父母居住在本区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以小孩父或母为业主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已购房但暂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综合税**和购房合同);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3、《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二)随祖辈居住在本区的适龄儿童需提供:1、居住地房产证; 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3、《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三)租住户适龄儿童需提供:1、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2、家长及小孩在本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集体户需同时提供户口地址页);3、《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四)持有广州市户口并实际在本区居住的拆迁户子女需提供:1、拆迁协议公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实居地的有效证明;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3、《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以上情况除适龄儿童在本区的居住地为父或母的完全房产外,均需提供该居住地为小孩及其父母在本市唯一居住地的有效证明(可由孩子父母双方单位出具关于住房安排情况的证明,没有单位的出示失业证)。四、非广州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没有广州市常住户籍而实际居住在我区辖内的非穗籍适龄儿童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需提供:1、按分类一览表中相对应的类别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 2、监护人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3、监护人的居住证或有效期内的暂住证;4、监护人的计划生育证明;5、《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五、录取办法及注册时间 (一)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分配学位,学位分配通知书于6月11日由家长到登记学校或指定学校领取。? (二)新生注册时间于6月20、21日进行,届时家长持学位分配通知书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三)对不依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又符合我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补登记工作安排在进行,由家长携带适龄儿童和所需的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统一办理。?五、办理登记地点越秀区广州市回民小学,地址:广州市解放中路398号联系电话:83192069 联系人:杨校长 注:本登记点负责的登记范围请到我校门口查看 相关招生资料可以到我校两个校区的传达室索取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欢迎非辖区内的广州市信奉伊斯兰教的少 数民族适龄儿童入读本校。
查看原文招生公告可参考,34楼。
2010/11/30回复

《吉祥路小学学生分流四校》http://www.ycwb.com/ePaper/xkb/html/2011-05/01/content_1100780.htm
原吉祥路小学路段
1
广卫路1-9号,北京路321-374号,广大路2-60号,昌兴街,祥合坊,景贤坊,四喜坊,壬葵坊,祥发坊,分流进文德路小学。
2
吉祥路93-115号,东风路296-298号,府前路1号,莲花井85-93号,龙眼巷24、26号,机巷9号,连新路99、111、117-129、158、160号,府前路25-33号,莲花井二巷,雨帽街,长泰里、长泰新巷1、4号,长泰新横巷2号,文桂里(双门牌已拆),连新路7-47号,莲花井1-15号、2-14号,府前路2号,分流进回民小学。
3
吉祥路28-34号,广卫路4、10、14、18、24,11-39号,西公解(其中黄泥巷、七块石已经拆迁),华宁里,广大一巷、广大二巷、广大路37、39号(5-35号已拆),广仁路1、11号,越华路183、185号,社仁坊,吉祥路46、48、58、66、68、70、80号,广福巷1、3、14号,分流进教育路小学。
4
解放北路542、666、680、683号,余甘里1-9号、2-6号,迎宾路6-38号,六榕路16、18号,142-154号(150-160已拆),百灵路3-53号之一,小茶巷9-35号、6-26号,小茶横2-16号,大茶二巷2-12号之一,将军东9-21号,10-14号之一,将军西23号、24号,瑞南路27、29号,泮园1-12号,广德路1-29号,广德北3-3号之六,分流进朝天小学。
原吉祥路小学路段
1
广卫路1-9号,北京路321-374号,广大路2-60号,昌兴街,祥合坊,景贤坊,四喜坊,壬葵坊,祥发坊,分流进文德路小学。
2
吉祥路93-115号,东风路296-298号,府前路1号,莲花井85-93号,龙眼巷24、26号,机巷9号,连新路99、111、117-129、158、160号,府前路25-33号,莲花井二巷,雨帽街,长泰里、长泰新巷1、4号,长泰新横巷2号,文桂里(双门牌已拆),连新路7-47号,莲花井1-15号、2-14号,府前路2号,分流进回民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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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祥路28-34号,广卫路4、10、14、18、24,11-39号,西公解(其中黄泥巷、七块石已经拆迁),华宁里,广大一巷、广大二巷、广大路37、39号(5-35号已拆),广仁路1、11号,越华路183、185号,社仁坊,吉祥路46、48、58、66、68、70、80号,广福巷1、3、14号,分流进教育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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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北路542、666、680、683号,余甘里1-9号、2-6号,迎宾路6-38号,六榕路16、18号,142-154号(150-160已拆),百灵路3-53号之一,小茶巷9-35号、6-26号,小茶横2-16号,大茶二巷2-12号之一,将军东9-21号,10-14号之一,将军西23号、24号,瑞南路27、29号,泮园1-12号,广德路1-29号,广德北3-3号之六,分流进朝天小学。
2011/05/02回复

不是地段生,有越秀区户口,回族的孩子可以读回民小学吗?
2014/12/0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