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怀孕34周了,我和老公都是独生子女,从一开始我们就打算要生第二个。但是不知道生完第一个办了独生子女证后还让不让生第二个,办了又怕以后麻烦,不办又觉得实在不划算,我明明是第一胎,凭什么产假我要少休35天,但是我们在机关单位工作,又是绝对不敢违反政策的,所以头疼了很久。
今天终于有空打电话咨询了东山区白云街计生办和广州市计生局法规处信访办,答复是,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第一胎生完办了独生子女证的,可以继续生育第二胎,不过生完第二胎就要把独身子女证和独生子女奖励费退还给单位或者街道计生办,原来这么简单,呵呵……
[[i] 本帖最后由 海蓝天清 于 2007-10-22 03:21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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