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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讨便宜货,就要大力宣传街边无牌小贩吗??

42906600谈天说地

看见妈网上有一个所谓的购物达人经常帮女儿淘便宜货。这种精神非常好。本来是值得宣传的。可是发现最近有一贴竟然是帮衬路边无牌经营者。我想,路边的当然会便宜啦,无牌无照,无营业税无铺租,能和里面的商铺,能和大商场相提并论吗??这种淘的货,你们能真的说是货物便宜吗??如果这样说,是不是鼓励所有的经营者都去路边摆摊呢??这样成本下来了,所有的衣衣都会便宜呀!你这位妈妈单从自己的利益着想,有没有想过其他为了赚一口饭钱的正当经营者的利益呢??还要在妈网这个强大的宣传网络上发布地址!我是感到现在的人的素质是越来越差!!我这里说的人,不是指这个靓妈。大家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维护大家共同的利益为前提。不应该提倡帮衬街边的无牌摊档。所以,我希望我能在这个论坛里看到的是正当的商铺的信息,而不是要我们去做那种破坏社会和谐的事!!如果我说话有得罪人的地方,我可以跟她讲对不起!但是,前提是她要有一个共知!我经常看到这个摊档。我很讨厌这里的无牌经营者。因为,每次我都走不回家,她们都把路给档着了,而且还正大光明,堂皇而之的摆在路中间!严重影响我们的正常生活。油烟到处都是。垃圾到处都有。你说这是我们应该要过的生活吗??我花一百多万买的市中心房子楼下竟然是一连串的非法经营者,我能住得安心吗???
   我再一次重申,我不是什么有钱人,你们也会讲,现在的房子有哪一间不值个百来万的。我只是用来比喻,当我花了钱住在这样的环境里面,我是非常难受。每天五六点回家的时候,都会惧怕油烟的烫,木头车的撞,还要低声下气希望他们能让一条路给我走过去。忍受他们的白眼比我老板白眼还多!各位美女,你们能有一点感觉吗??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社会上有那么多的工作。为什么非得取这种捷径来赚钱呢??

工作到现在才能上来。想不到竟然获奖!非常感谢!!!
首先我要谢谢妈网的各位以为是专家的妈妈,没有你们的鉴定,我是不可能拿奖的,也不可能知道我的来处,类似芳村青山。没有你们的搜索,我还不知道我有那么多的底细给人肉呢!
第二,我要谢谢各位的心爱的走鬼。没有他们,也就没有让我发挥的题目。我祝愿走鬼之花遍地开。我祝愿社会能回到我们的最辉煌的时候----文化大革命。这样各位红卫兵就会有事做,有活干。有人斗!
第三,我要对理解我的妈妈说声对不起。因为我没能顶住黑势力强大诱惑。终于我要向他们妥协了。这样社会才会更加强大。走鬼才能越旺盛。社会才能越退步。人们素质才能更加下降!呵呵
最后。我希望妈网里的妈妈能继续人肉一下我。我上下一百年的历史不止这一些的。包括我做搬运工,做业务员,做老板,开什么店,还开童装店,做人老婆,做人妈妈,做人儿女,做人朋友,经历绝对不止这些。我从来没机会出人头地。第一次在妈网上出头了。我很珍惜这个机会。请各位继续批评我。我会接受教育。让楼下的走鬼们做大爷。让他们能开分店,而且还在你住的地方。越开越多。让你家可以成为百万之家。也可以继承我的位置。做一个网络红人。
最后的最后:谢谢妈网!谢谢淘宝什么王。谢谢走鬼!我已经太感动了。说话都乱了。希望能让你们再鉴定多一次。

我是婉婉,帖子本来已经开始下沉,有人又翻出来,且是和前面的人争论!
太影响妈妈网的和谐了!妈妈网对于谩骂的帖子,是有限度的!
大家别再顶贴了!
再顶贴,且是争论的,我一律屏蔽!!!!!!!!!吵得严重的删除!
怒了!有完没完啊!


[ 本帖最后由 xwy0626 于 2010-5-31 14:01 编辑 ]
2010/05/27
全部回帖
vicky2010vicky2010沙发
LZ也太小题大做了吧,有点不理解
2010/05/28回复
2010/05/28回复
mimiliang:
这位MM有道理...这个社会如果真的个个都不用为两餐烦恼,没人会愿意当无证小贩的我反而觉得如果东西买得小(质量不会太差)还帮人家解决点生计问题呢..至于怎么引导,是领导位置人想的问题啦
查看原文
同意
2010/05/28回复
现在广州摆地摊的有几个是生活无着的?
风不吹,太阳不晒,
白天在家里睡觉
晚上吃完饭才出来,一天几个小时
好过上班,还可以出去蒲
有时间和他们聊聊就知道了

PS:江南西,中山八,西门口,天河南很多无牌小贩有私家车接送的。

当然,真正辛苦靠地摊搵两餐的也有,但比例很小了
2010/05/28回复
“走鬼”特点一:年轻化。
“走鬼”特点二:集团化。
“走鬼”特点三:科技化。

宝华路的走鬼广州人恐怕没有不知道的,但是现在走鬼真的是那么可怜吗?
请看看大洋网新闻:http://news.dayoo.com/news/200901/10/54170_5179129.htm
2010/05/28回复
路过~·
2010/05/28回复
这个妈妈很有可能是摆摊卖衣服的,第一感觉
2010/05/28回复
楼主可能气女王教大家买便宜的衣服,所以借题发挥了
2010/05/28回复
whotttwhottt10楼
路过..帮顶...
2010/05/28回复
eveluevelu11楼
大家都不要那么的偏激,事情也要分2面看,LZ她说的有她的道理。好像之前宝华路那些走鬼发生动刀动枪的也好恐怖。
但是卫生、交通、税收等等的问题这是我们这些小市民无法解决的。反正都是自己无法通过正常途径解决的LZ又有条件的可以搬到其它地方(例如我小区这边就没有走鬼了因为想去便利店、水果店等等之类的起码要步行10分8分钟 )去你那就不用担心女儿的安全问题了不用承受被走鬼白眼。
我一口气看完28页的回复,上面有MM说的的确现在有很多的年轻人都喜欢做走鬼起码收入比打工的多,虽然就是要承受很大的精神、心理压力。话说回头我没有钱所以不时也会帮衬一下这些路边摊,各取所需吧。

[ 本帖最后由 evelu 于 2010-5-28 22:49 编辑 ]
2010/05/28回复
smalingsmaling12楼
好奇怪楼主的思想
那个MM只是同妈网众MM分享她的衣衣而已
有必要上纲上线嘛
2010/05/28回复
baojiabaojia13楼
好偏激!边个有头发边个想做啦哩啊!!!
2010/05/28回复
唔使甘激啊
2010/05/28回复
drinkadrinka15楼
gongjiahuan:
在妈网一直都是潜水员,但看到这个帖子,也实在忍不住上来说两句。其实楼主的意思并不是针对女王,更多是希望大家不要帮衬走鬼,因为走鬼这种经营方式其实是不合法的,而且很多走鬼都是占道经营,搞到油烟、垃圾什么的到处都是。相信楼主是住在天河南那边的吧,我也见识过那里的走鬼,把整个人行道占得满满的,人都要走到马路上去了,而且那些卖牛杂,炒粉,臭豆腐什么的,把整个环境都搞得乌烟瘴气,各位妈妈试想一下,如果你家楼下天天盘踞着这样的人,你会觉得好受吗?其次楼主也没有说一定要去商场买东西,像去大笪地、中山八、白马这些地方都是很好的啊,只是那些走鬼无牌无照经营,不用缴税,损害的其实也是大家的利益,因为环卫工人要花更多力气去清扫,走鬼损坏的公物也需要修缮,这些钱也还不是我们这些依法纳税人付出的吗?再次,走鬼真的是穷人吗,这个也不是一定的,看看宝华路那些走鬼,个个年轻力壮,你说他没有力气去做其他事情,这个我还真不相信了。虽然有时候在路边见到那些阿婆卖些小东西的时候,心里也会觉得很难受,也曾经去帮衬过,但那些手脚健全,比我还年轻的人,我是不会去帮衬的,因为他们并不值得同情,他们也不过是只顾自己利益,而损害他人利益的人。虽然说管理走鬼这是政府的事情,但我们可以从自己做起,尽量不帮衬或少帮衬他们,就像以前的广州,并不是很多人会遵守交通规则,冲红灯现象是很普遍的,但慢慢现在大家也可以做到耐心等候红灯了,这就是社会的进步啊。最后,妈网论坛应该是一个温馨平和的论坛,毕竟这里的每一位都是母亲或即将成为母亲的人,不要动不动就用那些恶毒的语言去攻击别人,你骂人家是怎样的人,其实你自己也就是一样的人。发言完毕,顶锅盖逃走……[ 本帖最后由 gongjiahuan 于 2010-5-28 22:49 编辑 ]
查看原文
同意
2010/05/28回复
dingdingyau:
开童装店又点呢?!稍微有点知识的人都知道距既竞争对手应该唔单只是走鬼吧。如果你看到别人以前是开童装店,就认定是这个原因才对走鬼这么反感,你也太可笑太无知了吧~~~
查看原文
好奇点了一下“只看该作者”,有三条言论,都是一面帮LZ的,相信是马甲!

LZ,别拍,
2010/05/28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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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有恶邻伤不起,我对社会真是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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