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一张贴,写得更加过瘾在我婚前2004年11月买的(我在2006年3月结婚)房子总价是28万,当时我老公他父母出了首期15万,剩下13万我老公每个月供,房子写我老公的名字。是不是跟现在那张帖子很有出入啊。
快乐蝴蝶:你父母赠你房子或其他财产的时候,最好立一个公证书,说明是赠予给你一个人的,这样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婚姻走不下去,你父母也不会损失。公证处很近,仓边路就有。查看原文原来是坐家[ 本帖最后由 amee 于 2010-8-11 14:5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