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i>从容谢幕</i> 于 2010-10-8 13:55 发表 <a href="http://www.gzmama.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2825212&ptid=1760181" target="_blank"><img src="http://www.gzmama.com/images/common/back.gif" border="0" alt="" /></a><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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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如果没有想过那孩子的父亲又怎能如期去看孩子,如果没有我又何须抱着孩子落泪,如果没有对方怎可能有那么多的要求籍口。就是为对方的孩子想的太多了,所以才让自己的孩子无法得到完整的父爱。
前面的几句说得还好,就是后面这句“为对方的孩子想得太多了,所以才让自己的孩子无法得到完整的父爱”看着让人很别扭。
是你决定要嫁给这个男人的吧?嫁给这个男人的时候就知道他还有一个孩子的吧?食得咸鱼抵得渴,想自己的孩子有“完整”的父爱,就不要嫁二婚的嘛。
而且用词是“对方的孩子”,那之前说“多次乞求前妻在她没时间的时候,让孩子过来给父亲照顾”,如果我是前妻,了解你的态度,我也不会愿意让孩子在父亲家住的。
我觉得,首先不能把你的孩子跟前妻的孩子搞对立起来,即使你不能发自真心的把他当成自己的亲儿子,那你在口头上也要这么说成是你俩的儿子,这样你LG听起来也会舒服很多。毕竟对于男人来说,自己的儿子不能在自己身边成长,是很大的遗憾。再者,若前妻有个什么意外,这孩子还不得由你们抚养吗?再想想,现在都是独生子女,这两个孩子,也算是有血缘关系的兄弟手足。大人之间有什么心病都好,当你们都不在这世上时,他们还能互相扶持,不是吗?
[ 本帖最后由 红枣杞子粉 于 2010-11-2 10:16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