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问过做居委主任的亲戚,他说现在超生入户的话除海珠区要到计生办加意见才能入户外,其他区都是入到一个集体户口的。到你的孩子要读书的时候还是要把户口迁出,到时就要乖乖的到居委交罚款了。因为罚款是按照当地年平均可支配收入的3-6倍浮动的,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广州市户口的,按罚3倍的话,夫妻双方加起来就是最低要罚6倍了。09年是按2.3W为基数。如果你这次没有经过街道计生办的,直接去办入户,那计生办就会被追究责任,因为他没有发现你超生,工作失职,那你和当地的计生办就结下梁子了。到你不能不交罚款的时候,他就会按6倍的标准罚你。那夫妻两个就是12倍了。
如果你坚决不交罚款的话,计生办会让法院强制执行,因为毕竟那些罚款目前还是合法的。
我个人觉得如果超生的没入户还能跟计生讲一下价,如果入户的话那就任由处置了。
公务员即是公务员,我们赶到的时候刚好差2分钟,办证大大说,你们没把资料复印,下午再来吧~复印的地方离办证大厅才20米距离,复印完过来也才12点正,大大就已经开始收拾了,我抱着小女儿苦苦哀求就等一等,可不可以帮我们办完才走,毕竟是从广州一路飞奔过来的,可是大大头都没抬一下,抛下一句他们下班了,下午2点半再来就走了。。

也罢,好事多磨,终于在我的户口簿上看到女儿的名字了!奔波一天也值了!呃。。。好像一直自己在一边乐,忘了给JMS过招要带些什么了,哈哈,不要见怪哈~
证件:1、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双方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小孩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不知道是否要双方的,我是带了双方的)
注意 1、超生的小孩是跟母亲的户口的,所以无论小孩住哪里,在哪里生,都要回去母亲的户口所在地的办证大厅办理;
2、没有出生证的也可以办理;
3、最好问好女方户口簿上所有人员的身高以及血型,免得以后还要跑一次,要填的;
4、“大赦”的期限到10年10月15日,要入户的家长要抓紧时间哦;
5、MS整个广东都“大赦”,大家不妨先打个电话回去女方的入户办证大厅问一问。
PS.:
全程真的是一分钱没有收哦,不过收到一张居委的单张,说是要15日内要到妈妈所在居委去办理计生的有关事宜,估计是罚款以及结扎的事情,LG说,户口都上了,还怕他不成~可是还是有些不安的说~JMS怎么看?
[ 本帖最后由 籍寒 于 2010-9-20 17:2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