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今起实施特别安检 乘客拒检查可罚500元
7620谈天说地
今日起至12月31日,广州实施“安全检查特别措施”。民用机场、铁路车站、长途汽车站、客货运码头、轨道交通车站等公共交通站点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设置安全检查设备,配备安检人员,对进入的人员、物品和车辆进行安检。拒绝接受检查的,交通站点运营单位应当阻止其进入,交通工具运营单位应当拒绝其乘坐交通工具。
而邮政企业和其他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应当如实登记寄递物品和寄件人信息;对寄往涉亚场馆和涉亚酒店的物品,还应当查验寄件人有效身份证件。寄件人拒绝接受验视检查的,寄递企业不予收寄。
2010/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