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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离婚时一开始我是要儿子的抚养权的,他们俩个一直都不反对,因为小3与她老公离婚时要了女儿,不想我前夫要儿子。而家里的老人家也不会因为孙子是三代单传的原因与我争,也许认为跟着我会比留下来好。
但我家人都反对。说我一个人身体不好,又要工作又带孩子不行,坚决不让我要儿子。如果要儿子就不能离婚,拖下去。三年五年的。我实在不想在那个家待多一分钟,所以我放弃了儿子的抚养权,净身出户,一分钱也没拿。(他一直都没有一份正当的稳定工作,东打一下,西打一下的。儿子出生后我休完产假他就在家一直带儿子到两岁。儿子的所有支出,生活所需都是我给的,我为此还几次要他出去找活干,帮轻一下我的负担,但不原意,家里是部队离休高干,养着他。)
他们没想到我会不要抚养权,儿子自然会影响到他们日后的生活了,对我及我的家人怀有怨恨。自三月签字离婚后,二岁的儿子找幼儿园的事我就一直有追问他爸,但给我的回复就是他会安排,既然我不要抚养权,就不要想知道儿子的事。
直到六月份上这间幼儿园,我才知道那个小3一早就己经安排好我儿子的上学事宜了。因为她在那里身居重要职位,还被评为优秀幼儿教育者。所以就免了赞助费,每月的费用比其他学生便宜很多,因为这个,所以家里的老人家也不反对。条件就是不能让我去那个幼儿园。他们一致跟我说这个幼儿园只有一个接送卡,不能给我。这就是我为什么一直都不能去接儿子的原因,直到前几天我打电话问了一下才明白个中原因就是那个女人搞的鬼。
我问学校的人说我可以以妈妈的身份另开一个接送卡吗?回答我说其它离婚家庭是可以的,只要双方家长沟通好。但因为我们三者这种关系,学校老师不好处理,因为她在那里身居重要职位,她们不好做。我没与儿子的爸爸达成一致的意见前学校不会让我接儿子的。
听了后我真的很愤怒。

六月,儿子在女方工作的幼儿园上全托,由于担心我出现在幼儿园会引起别人对她的议论,影响到她在单位的名誉。女方就以她在那里上班的关系,与儿子的爸爸联手不让我去幼儿园接送孩子上下学,这样园方就不知道了。只允许我平时节假日见儿子。我曾与儿子的爸爸大吵过,说我亨有随时探视的权利,包括接送孩子上下学,但是他们却说(1)除非我要回孩子的监护权,否则不会让我出现在那里。如果我真的去了,对她造成负面影响,那她会让我儿子办理离园手续。又或者就会对我和我家人不利。又或者以后我再也见不到儿子。(2)我不拿回孩子的监护权也可以,就是我另外找一间幼儿园给孩子上,孩子的一切我来处理,我要怎样接送都可以了。(3)如果前面两条都不行,那么以后就不要提去幼儿园接送孩子的事,一直到读完幼儿园,不能出现在幼儿园。上小学后我怎样都可以(因儿子的户口还跟我,我户口所在有区重点小学,离婚后还没转到爸爸户口上。他家说先不转)。
我真的很愤怒很愤怒,,我应该如何做,才能维护我和孩子的权利?
[ 本帖最后由 离儿妈妈 于 2010-10-23 16:50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