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我在一发现他们的关系时就三个人当面谈过,在幼儿园附近有一间几米西餐厅,那一晚我们三人足足谈了3个多小时,我很平静,并没有别人想象中那样大吵大闹,只是听。听他们说事情的起因、经过、结果。我想那儿的服务员一定把我当外星人看了,那有老婆与丈夫和第三者如此谈判的。我问过小3了,我说前夫既不是大款,也不是高官,又没工作收入,如此的一个人为何她要死心的跟着他,他有什么让她如此着迷不放,从而去破坏我的家庭。她给我的答复让我很惊讶。也很不理解。最后,我说:那我们就离婚吧!我那一晚走时,我打车去阿姨家把儿子带回去了,前夫因我们要谈话,把儿子留在那儿睡一晚,我怕他见不到妈妈会闹(儿子刚两岁,晚上从没离开过我。)回家后抱着儿子看着不远处珠江边那新的电视塔及猎德大桥的车来车往,哭了一晚,也想了一个晚上,不曾睡过。而前夫陪着她直到凌晨五点才回来。
她是如此表述的:每一个行业都有光明的一面,也有黑暗的一面,好比娱乐圈,表面风光,底下却有潜规则。幼儿园并不是大家所见的充满爱心,阳光,天真无邪的童乐园。她所在的上级主管部门管辖下有各种各样很多行业,经常会有很多的部门与部门之间有应酬活动,自然就需要一些应酬能力强的女性随同,从而达到自已的某些目的。而幼儿园的老师好多都是能喝能唱,能歌会舞的玩中能手。不管是出于行政命令还是私人目的,(可能各取所需吧,以达到自已想要的东西),也许是天生就喜欢这种风月生活吧,就算是家里并不想她这样,她却经常去,还乐此不彼。她说既使后来结婚和生了女儿(丈夫以为有孩子后会改变),但她还是如此的过着这样的生活。
前夫就是在这样的活动下与她相识的(他的朋友是初中老师,想把儿子送去这个幼儿园读,而她的党委书记的儿子又刚好要去朋友的学校读书,大家都为了自已的需求而有所行动(不用交赞助费或少交),大家相互带各自的人一起出来玩。那时她丈夫被人追赌债,她最焦头烂额的时候,很不开心,就与前夫倾诉她的家事,前夫自然也把自已家里的不快与她说,也许觉得大家的经历都是差不多吧,有共同的话提。就经常约出来玩,外出旅游,照片就是那时照的。她说一开始大家就已说好是逢场作戏,不会来真的。可是在那一个多月里,六月认识,八月就被我知道了,她们已经抽不出来了,她说自已也不想做第三者,去破坏我的家庭。曾与他分手过,可是没几天双方发现已经不行了,他不想她继续过那种糜烂的生活,而她更认定他就是那个能让她从那种生活出来的人,过上幸福小生活,想为前夫而改变自已,不再过那样的生活,也想给女儿一个好的生活。所以前夫有无工作并不重要,以她的社会关系不难为他找一个好的工作。只要知道是为了什么原因在一起的就够了。
这就是她亲自说的话。
[ 本帖最后由 离儿妈妈 于 2010-10-21 01:07 编辑 ]

六月,儿子在女方工作的幼儿园上全托,由于担心我出现在幼儿园会引起别人对她的议论,影响到她在单位的名誉。女方就以她在那里上班的关系,与儿子的爸爸联手不让我去幼儿园接送孩子上下学,这样园方就不知道了。只允许我平时节假日见儿子。我曾与儿子的爸爸大吵过,说我亨有随时探视的权利,包括接送孩子上下学,但是他们却说(1)除非我要回孩子的监护权,否则不会让我出现在那里。如果我真的去了,对她造成负面影响,那她会让我儿子办理离园手续。又或者就会对我和我家人不利。又或者以后我再也见不到儿子。(2)我不拿回孩子的监护权也可以,就是我另外找一间幼儿园给孩子上,孩子的一切我来处理,我要怎样接送都可以了。(3)如果前面两条都不行,那么以后就不要提去幼儿园接送孩子的事,一直到读完幼儿园,不能出现在幼儿园。上小学后我怎样都可以(因儿子的户口还跟我,我户口所在有区重点小学,离婚后还没转到爸爸户口上。他家说先不转)。
我真的很愤怒很愤怒,,我应该如何做,才能维护我和孩子的权利?
[ 本帖最后由 离儿妈妈 于 2010-10-23 16:50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