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快报报道入户后迟交罚款将强制执行
701958谈天说地
借人口普查“东风”主动报超生缴纳罚款,罚金可降至最低
■本版统筹新快报记者 邢冉冉 ■本版采写新快报记者 李斯璐 邢冉冉 见习记者 徐娜
“超生的孩子可以先入户,后交罚款。”“超生家庭主动申报户口罚款可降至最低。”近日,借人口普查“东风”为超生小孩上户口成了坊间最为热议的话题。
超生儿可先入户后交罚款
在广州妈妈网上,一个名为“入户大赦”的帖子短短几天点击率便破两万。这个帖子表示:“超生的孩子可以先入户,后交罚款。”据悉,平时各地对于超生孩子一般实行“先交罚款后落户”的做法,即超生孩子要上户口,前提之一就是要先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即俗称的超生罚款。因此可以先入户再罚款的传言一经传出,就成为妈妈们关注的焦点。
有“激动派”妈妈们认为先入户再说,“罚款那是何年何月的事情了,赖着不交也没人管啊”。但“淡定派”妈妈们认为大家不要太天真,“秋后算账,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
疯狂妈妈排队抢号上户
家住白云区太和镇的网友“Ella妈妈”,于9月27日到派出所给自家“二宝”上户口。“与其说派号,不如说是抢号,疯狂的人们围住派号人抢他手里的号,那场面太混乱了,要是我一个人肯定拿不到,幸亏老公抢到一个。”
另一位妈妈小思(化名)告诉记者,上月底她办理超生小孩上户时,几百个人“围攻”了棠下街道办,请计生办写证明,以便上户口。“整整两天,一直是人挤人。”
家住白云区的妈妈“网虫Y^O^Y”和她的叔叔均是在上月底去派出所排队登记超生入户。说起当时排队登记的情形,“网虫Y^O^Y”的叔叔称:派出所里有“一千多人”,并且听说有妈妈得知消息后凌晨四点多就开始排队了。
过期将恢复原罚款倍数
记者走访发现,近期多个街道居委会通过在小区贴公告的形式“派甜头”——在规定期限内主动申报户口,所缴纳的超生罚款可降低至该区人均可支配年收入的3倍。而过往,则须缴纳4.5倍的罚款。居委工作人员称,这是计生罚款的“最低价”。如天河区员村山顶居委于9月28日贴出一则“神秘公告”写道:“主动上报超生户口将有‘新规定’……请勿错过本次机会。”
记者咨询该居委会得知:所谓“新办法”,原来是规定期限内上报超生户口,罚款基数按最低倍数——3倍缴纳。一名自称负责计生事务的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已是‘最低’的倍数,如果违反计生政策超生孩子,是时候面对现实,过了期限,就要恢复原来的4.5倍。”
漂白记
入户未交款 忧心被重罚
家住萝岗区的小思(化名)去年因意外怀孕诞下第二个孩子——因不符合再生二胎的条件,孩子成了“黑户”。小思上报后不久,计生委定出的“超生费”需近20万元。这个数字对小思来说,根本拿不出。
小思清楚地记得,6月的某天早上,她刚登录QQ就收到消息:“在人口普查前,超生‘黑户’可以入户,且不作为处罚依据。
进入九月份,“户口大赦”的传言越来越多,小思也隐隐兴奋起来。直到9月20日,午睡中的小思被老公叫醒:“上户口有新消息了。”小思瞬间睡意全无,从床上跳了下来。
9月21日,在经历了过山车式的大起大落之后,小思“二宝”的户口终于办好。她签下一张《接受计划生育处理告知书》,按照通知书要求,要在15天内到居委会办理计划生育的有关事宜。截至记者发稿时,“二宝”的户口已经办好20多天了,但小思告诉记者,她尚未到居委会去办理计生事宜,因此很担心会被“秋后算账”。
入户大赦
各区“优惠期限”有长有短,市计生局表示降低罚款标准不违规
■本版统筹新快报记者 邢冉冉 本版采写 新快报记者 李斯璐 李国辉
昨日记者就目前超生上户和罚款的新办法,咨询了市计生局和有关部门。市计生局强调当前有街道按最低标准罚款的做法只是为了配合人口普查,不是新发布的政策,也并不违反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及国家政策。对于入户后依旧不交罚款的家庭,将会强制执行。
不主动交罚款还要收滞纳金
对于以往超生罚款是按照各区人均可支配年收入的4.5倍罚款,现在降到3倍的新处罚办法,广州市计生局法规处昨日明确表示:向超生者征收社会抚养费规定一直没变,当前有街道按最低标准罚款的做法只是为了配合人口普查,这不是新发布的政策,其目的在于让超生父母减轻心理负担的举措,并不违反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及国家政策。市计生局法规处表示,按3倍征收还是按6倍征收,也是各区弹性规定,只要不超过法定的范围,都是合法的额度。
同时市计生局还强调,超生人员应该主动履行缴交社会抚养费的义务,下一步人口计生部门将加大对超生人员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工作力度,对不主动缴纳的人员,将按法律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依法征收滞纳金。
“优惠期限”各居委有差异
记者昨日向多名市公安机关相关人士咨询得知,目前公安机关户政部门确实已开始接受超生人口的入户申请,超生户可先到派出所登记。
据介绍,本月初广州市公安局已发下了文件,表示按照公安部于今年6月下发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对可以落户的超生人口,由区、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为其办理户口。
此外,这种最低标准超生罚款的优惠期限并非全市统一,而是各居委会与辖区派出所商量而定出来的时间,“限期”有长有短。如员村山顶居委的申报期从9月28日到10月11日;而越秀区新河浦居委的优惠期截止日则在本月底。不过,也有部分区按照老规矩进行征收,如荔湾区各街道办工作人员均表示:“没有收到区上级部门通知。”
算账
一个可省七万元的超生宝宝
个例:超生婴A
地点:越秀区
出生时间:2009年
原来需交:202725元
现在需交:135150元
到底“黑户”小孩能趁此次人口普查的“东风”,获得多少优惠呢?记者致电越秀区新河浦居委时,工作人员给算了一笔账:“超生婴A2009年出生,今年父母为他申报户口后,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按照2008年越秀区人均可支配收入22525元×3倍指数×2(父母每人交一份钱)算,需缴纳135150元。而越靠近2001年的超生婴,由于当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数比现在低,缴纳的费用就更少。但10月30日后,本居委就恢复以往的4.5倍指数,届时2009年出生的婴儿则需缴纳202725元。”
相关法规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三条,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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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5
全部回帖
liyifan:
跟强制拆迁的手法何其相似.......威逼加利诱......
查看原文本来就是一样儿一样儿的~~
所以之前我就劝过那些散步要求免费上户的,天下没有免费午餐给你们吃的
不会说我幸灾乐祸吧?我只是比较有点那个啥,先见之明,哈哈,哈哈~~~~
所以之前我就劝过那些散步要求免费上户的,天下没有免费午餐给你们吃的
不会说我幸灾乐祸吧?我只是比较有点那个啥,先见之明,哈哈,哈哈~~~~
2010/10/15回复
wj80:
本来就是一样儿一样儿的~~所以之前我就劝过那些散步要求免费上户的,天下没有免费午餐给你们吃的
不会说我幸灾乐祸吧?我只是比较有点那个啥,先见之明,哈哈,哈哈~~~~
查看原文
不会说我幸灾乐祸吧?我只是比较有点那个啥,先见之明,哈哈,哈哈~~~~
呵呵,比起之前认罚的,总归是减免,不知道有没先罚的人跳出来说不公平

2010/10/15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