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向大家请教有关交强险保险理赔的问题1.我爸爸去年11月30日出了车祸,伤残八级,对方责任,对方买了交强险,我爸是农村户口,但是在湖南的一个镇上买了房子生活,个体经营,有营业执业,(镇上的居民都是城市户口),我在网上查了下好象在城镇生活一年以上,有一定收入就可以作为城市居民来赔付,那我爸的情况保险公司会作为城市居民标准来赔偿吗?2.对方是2009年9月买的交强险,有没有过理赔期限3.我爸去年58岁,有没有过赔误工费的年龄 请知道的给我解答一下,万分感谢![ 本帖最后由 欣宝妈妈 于 2010-10-24 21:10 编辑 ]
慰问LZ的爸爸和LZ了。这个太专业了,真的不好说,我说说我自己个人的看法。由于不是这方面的专业人士所以只能供LZ参考一下。1、按生活地的标准赔偿,如果有纳税证明之类的变相收入证明,且高于当地人均标准的可要求按收入的标准赔偿。2、不会影响,但如果结案后要注意民事权利的两年诉讼时效期。3、当然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