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nde:第1:教会别人开家政的价值就应该不低于15000元;第2:会做生意的人都会做长期有收入(加盟商每月要使用公司的品牌都要付品牌使用费的)的生意;不会这么笨只收1次钱的;第3:以我LG的为人做事方式,别人只交1次钱,1年、2年有问题还是会帮他们的,其实我们值钱的地方就是经验和出问题的时候的解决方法(现在就是有这种情况)!第4:LG认为只要自己对别人将心比心,别人也会对你将心比心,这种做法只有自己吃亏的(事实也证明了我的观点是对的,以后我会讲到的);第5:广州到现在为止也没有别的家政公司是这样做(收1点钱就教会别人开公司的),我们为什么要自己断自己的财路呢? 请各位JM来发表1下意见:是我的观点对还是我LG的做法对?谢谢!查看原文有这么好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