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某些原因错过了在40天内做产后复检,没有享受到‘生育保险’的待遇,后悔莫及。在此,要特别提醒用‘生育保险’的妈妈们,经咨询了解,产后复查适用于‘生育保险’的,但医保局限定要在产后40天内做的检查才适用,过后自费,所以,就算医生提醒你产后42天复查,你应该问清楚40天前是否可以检查,特别说明你是用‘生育保险’的。交费前也问清楚是否可以使用‘生育保险’吧!妈妈们切记!切记!具体操作与实情还是向医院里经办医保的服务点咨询吧![ 本帖最后由 huihua 于 2010-12-3 15:43 编辑 ]
percy10:但我本生育保险本仔出院个时比医院收左哦~~~查看原文听见医保人员介绍,生育保险本仔还留在医院,产后40天后才交社保局对帐,产后复检交费时,电脑会有记录的。详情还是咨询所在医院的医保结算处。
原帖由 percy10 于 2010-12-6 08:23 发表 但我本生育保险本仔出院个时比医院收左哦~~~原帖由 wodebon 于 2010-12-6 12:28 发表 也是。没有这回事。问了护士 连医生也不清楚这事儿,做护士的更不清楚吧?最好是咨询医院里负责收费的医保人员。[ 本帖最后由 huihua 于 2010-12-6 14:47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