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遇到个不接招的三该怎么办?
155326584情感.婚姻.家庭
他们都一直宣称只是朋友关系。坚决不承认有任何暧昧。
2011/01/05
全部回帖
雨中的一声叹息:
没完了一直不复你的贴,只是因为网上的东西,就是故事而已但你没完没了的显示着你老公的强大,以衬托你的“智慧”,不得不说几句。你前一个贴子,我昨晚才有心机去大致爬了一下楼,发现你很多话前后矛盾,或许有些是事实,但估计有些也是你的臆想吧。如果都是真实的,只能说,你以一个畸形的心态,用一些畸形的手段,在一个畸形的家庭中处理一些畸形的事。极度空虚?以此来满足? 一个家少了一个成员,叫残缺,跟一个人少一只腿或手一样,叫残疾,但长多一只手或两个脑袋,那只能叫畸形,我想不会有人会认为不断长两个脑袋或三只手的人叫完整。两个结论:一、如果不是事实,就是一个患有臆想症的女人; 二、如果是事实,就是一个严重受了刺激病态的女人。[ 本帖最后由 雨中的一声叹息 于 2011-1-5 14:21 编辑 ]
查看原文这个说得好。建议离了吧,何必强求,有些人已经背叛你的爱,何必再去等?等他终于一天累了吗?你比任何人都清醒吧。!
2011/01/05回复
wenwenxyh:
我还是坚信有真人真事的,毕竟这么多情节,不是那么容易编的。我继续围观
查看原文恩,我也觉得可能是真的
有些人喜欢跟人斗争
现在那么多穿越或者宫斗小说
说明相当部分的女人是喜欢这种生活的
有些人喜欢跟人斗争
现在那么多穿越或者宫斗小说
说明相当部分的女人是喜欢这种生活的
2011/01/05回复
雨中的一声叹息:
当然,站在网站的角度,你还是值得表扬的,五十万个点击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仅凭这一点,对你表示恭喜!

查看原文

谢谢斑竹的恭喜!
在发此贴之前,我已经考虑到有人不喜欢,于是在前一帖做了铺垫————在第一页用红色标示了我的发帖意图。
关于点击,存在即是合理吧。有人喜欢看才会有人点,多人看是否能说明有市场呢?除了八卦的人,也不乏需要交流斗三经验的苦主吧。
我无意在这里宣扬什么东西,网络是开放的,无需动不动就上纲上线吧。河蟹,发帖之前,一些元素(例如当事人隐私资料)已经被我大脑河蟹过一遍了,可以放心,这不会给当事人带来困扰。
在发此贴之前,我已经考虑到有人不喜欢,于是在前一帖做了铺垫————在第一页用红色标示了我的发帖意图。
关于点击,存在即是合理吧。有人喜欢看才会有人点,多人看是否能说明有市场呢?除了八卦的人,也不乏需要交流斗三经验的苦主吧。
我无意在这里宣扬什么东西,网络是开放的,无需动不动就上纲上线吧。河蟹,发帖之前,一些元素(例如当事人隐私资料)已经被我大脑河蟹过一遍了,可以放心,这不会给当事人带来困扰。
2011/01/05回复
叶赫那拉毓雯:
谢谢斑竹的恭喜!在发此贴之前,我已经考虑到有人不喜欢,于是在前一帖做了铺垫————在第一页用红色标示了我的发帖意图。关于点击,存在即是合理吧。有人喜欢看才会有人点,多人看是否能说明有市场呢?除了八卦的人,也不乏需要交流斗三经验的苦主吧。我无意在这里宣扬什么东西,网络是开放的,无需动不动就上纲上线吧。河蟹,发帖之前,一些元素(例如当事人隐私资料)已经被我大脑河蟹过一遍了,可以放心,这不会给当事人带来困扰。
查看原文闲着也是闲着,斗斗三也是收获,丰富了业余生活

2011/01/05回复
当一个男人不再爱他的女人,她苦恼是错,静默也是错,活着呼吸是错,死了都是错。(亦苏语录)
2011/01/05回复
叶赫那拉毓雯:
谢谢斑竹的恭喜!在发此贴之前,我已经考虑到有人不喜欢,于是在前一帖做了铺垫————在第一页用红色标示了我的发帖意图。关于点击,存在即是合理吧。有人喜欢看才会有人点,多人看是否能说明有市场呢?除了八卦的人,也不乏需要交流斗三经验的苦主吧。我无意在这里宣扬什么东西,网络是开放的,无需动不动就上纲上线吧。河蟹,发帖之前,一些元素(例如当事人隐私资料)已经被我大脑河蟹过一遍了,可以放心,这不会给当事人带来困扰。
查看原文当然,市场是肯定有的,如果仅为市场,做为写手,那建议你在写的时候逻辑性再强一些,可读性就会更高一些,点击可能就会过百万,更可喜可贺。同时,你的贴当然不会遇到和谐,你只不过是将自己的伤与自己的痛,加上自己的臆想,一切都摊开供人娱乐而已,不危害国家安全。芙蓉姐姐也没遇到被和谐嘛,呵呵!
至于说到三儿的问题,我个人倒认为,一个老是遇到小三儿的女人,不值得炫耀,而一个一辈子可以拥有一个男人忠心的爱,从未遇到过小三儿的女人,才值得炫耀!
为了网站的点击率,请楼主继续……
[ 本帖最后由 雨中的一声叹息 于 2011-1-5 15:52 编辑 ]
至于说到三儿的问题,我个人倒认为,一个老是遇到小三儿的女人,不值得炫耀,而一个一辈子可以拥有一个男人忠心的爱,从未遇到过小三儿的女人,才值得炫耀!
为了网站的点击率,请楼主继续……
[ 本帖最后由 雨中的一声叹息 于 2011-1-5 15:52 编辑 ]
2011/01/05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