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地税网上打印出扣缴个人所得税汇总报告表
171686谈天说地
2011/01/19
精选回帖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四条规定:“条例第七条所说的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帐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第十九条规定:“应纳税凭证所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纳税人应按照凭证书立当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因此,应在帐簿启用时按记帐当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若增资,应在记帐后按增加部分金额缴纳印花税。 特地帮楼主百度了一下
2011/01/2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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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四条规定:“条例第七条所说的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帐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第十九条规定:“应纳税凭证所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纳税人应按照凭证书立当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因此,应在帐簿启用时按记帐当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若增资,应在记帐后按增加部分金额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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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0回复
登陆省地税网-网上办税大厅,点击“涉税查询”,然后继续点击“申报情况查询(申报表打印、作废) ”,选择“税费所属期:2010.01.01至2010.12.31”,就可以查询并打印“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汇总申报表”。
2011/01/2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