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我大学毕业了,正式上班前一天,我妈语重心长的对我忠告着:1.跟有妇之夫保持远距离,以点头打招呼为限。千万别跟有妇之夫有来往,否则我会死得很惨!不管是不是真的,单位的长嘴巴不会放过我的。 2.跟同单位未婚小子只能限于单位事务的来往,不能恋爱。因为,与同单位的恋爱,不成功就是在单位闹终身的笑话了。就算结婚了,也不会幸福,基本上天天24小时对着同一个人,累得很。况且要是单位效益不好,经济就是双双上吊了。 我听我妈的,没有在单位闹笑话。现在这么多年过去了,回想起来,还是觉得我妈是对的。
我们公司之前诞生了两对小两口,都不错。 一对,确立关系不久,都另谋高就了,发展都很不错,结婚了,现在准备要小孩了。 还有一对,现在一直在我们公司,上个礼拜生小孩了。 最最眼红的一点就是:公司前些年年会抽奖,特等一等都一直被他俩包揽,几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