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5年8月1日起,强制性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规定:空调根据其匹数大小,噪声值要求有所不同,但最高不得超过68分贝。即国家规定制冷量在2000W以下的空调室内机噪声不应大于45分贝,室外机不大于55分贝;500W至4500W的分体空调室内机噪声不大于48分贝,室外机不大于58分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