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个社会,只要有俩臭钱开个公司,就觉得自己高人一级了,全拿打工的不当人看,给那几十块钱的行径就像做生意交易似的.其实把她公司的声誉给贱卖了,也就值这几十块钱了,嘿嘿,她要是提前一天打个电给给当事人,态度诚恳些,我想也可能不需要出这几十块钱,也不会引起公愤的,真是因小失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