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鼠宝: 近八个月的分居,什么情都淡了,虽然已离婚,名义上孩子是给他的,但现在实际上还是我带着,他家没有人能帮忙,离婚后他要把她带回老家,从小孩子是我一手带大的,我舍不得离开她,也舍不得她受苦。 双方商定的结果是,在孩子十八岁以前,不向她及亲朋公布已离婚的事实,孩子大部份时间由我带。这是我能想到最不伤害孩子的方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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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如果能在孩子懂事前隐瞒父母分开的事实减少对她的伤害当然最好,但,怎么做得到?难道以后的十几年都能做出一副正常夫妻假象吗?真心请教.这也是我面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