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發生了撞電動車的事故, 現傷者出院正要搞理賠, 但太平洋保險不承認傷者的傷殘報告, 要重新定。請問這樣合理嗎? 還有傷者定是7級, 計算是17萬, 醫藥用了18萬。我們是有30萬商業險, 責任是5/5. 現在傷者話要起訴我們,不去再做寫殘。 保險公司又沒有理。 求助媽網能人給我們意見, 應如何處理。先謝謝。
謝謝回復的熱心人。 其實當初我們也是認為我們只是次要, 但交警認不我們有保險, 所以5/5, 過程是對方違章YI行, 但有一人死, 所以, 責任也有。其它對方也是按警察幫計的數申請, 就是保險公司說寫殘高了, 要再定。我們雙方都不希望上訴, 但保險不知點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