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助费涨了!!妈妈进来讨论(市、区级涨2万、省级涨1万)
59320436家有小学生
问原因为何今天涨价,之前为何没有说上涨。
答往年交赞助的学生占20%,今年调整只占10%,而且今年的学生太多,好多年都没有涨过,所以今年涨了。教育局说要涨,我们也觉得很突然,但也没有办法。
201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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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7812:
小虫妈妈上报了
http://gzdaily.dayoo.com/html/2011-06/04/content_1375168.htm
查看原文
http://gzdaily.dayoo.com/html/2011-06/04/content_1375168.htm好无奈啊!有点担心是否对小孩不利?是否影响他的学位?
2011/06/04回复
曾经困惑的妈:
涨价就是要不愿交多钱的家长自动放弃,反正大把人要进来交钱!人家是老大,说交多少就交多少,不想读你可以不读!可悲啊。。。
查看原文我想也是这意思,读书还得来一场拍卖会,高价者得!
2011/06/05回复
amy9122:
听说今天都有人去静坐抗议了!但是有用吗?今天领导都不上班!昨天6月3日下午的通知,教育局就是专门挑这个端午假期通知家长,等你们投诉无门!!!
查看原文是啊,想着假期投诉无门,并且利用假期分散大家,达到悄无声地把这件事办了。
2011/06/05回复
政府给过我们希望,但让我们失望更大。我之前本想按外来工申请越秀公校所需材料准备齐全,来个免赞助读公校,在准备这些材料时就已经弄精疲力尽,到最后也没有心思去弄,想想如果真是这样也难轮到我孩子,干脆交赞助利索些,但没想到还是有这样临时加价的现象。
住广州满五年 外来工子女可申读越秀公办学校
2011-04-25 08:21:03来源:新快报作者:尹来摘要:《细则》规定,在广州连续居住五年以上,并且现居住越秀区半年以上,有固定住址、工作和收入来源的外来工的子女也可申请入读公办学校。
越秀区出台有关细则,条件还包括居住越秀区半年以上,有固定住址、工作等
昨天,越秀区公布了《越秀区来穗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细则》规定,在广州连续居住五年以上,并且现居住越秀区半年以上,有固定住址、工作和收入来源的外来工的子女也可申请入读公办学校。
按照越秀区原来的规定,只有优秀外来工子女可与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享有同等的升学资格。但实际上,越秀区只在2008年评过优秀外来工,因此能享受这个政策的人数非常有限。
而此次推出的《细则》则规定,在广州市连续居住五年且现居住越秀区半年以上,有固定住址、固定工作和收入来源的来穗务工就业农民的同住子女,以及获得广州市或越秀区政府授予优秀称号的外来工的子女都可在越秀区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办理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和公办初中一年级的申请人,可持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所住地段学校登记,学校初审后将材料报教育局,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统筹安排学位,申请入读公办小学的将由接收学校向家长发放录取通知书。对于转学入读公校的申请者,则需要带齐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越秀区教育局中、小学教育科登记,经审核批准后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据悉,越秀区小学接受报名的时间为5月,初中为8月底,办理转学时间为开学后三周内。
延伸阅读
除了番禺、越秀明确外来工女子就读公校政策
其他各区至今未见细则
新快报讯据悉,去年,广州市政府出台了纲领性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优秀外来人员入户和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规定,“在我市居住半年以上,有固定住址、固定工作和收入来源的来穗务工农民,可为其6~15周岁、有学习能力的同住子女,申请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
《意见》还要求把来穗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纳入本区(县级市)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合理规划与配置义务教育资源,确保足够学位落实该项政策。
但市政府的《意见》出台后,各区响应并出台细则的速度并不怎么快。实际上,除了番禺区去年公开宣布以“积分制”,量化了外来务工子女的入读条件,以及越秀区公布外来工子女就读公校细则外,其他区的细则均迟迟未正式出台。
外来工申请越秀公校所需材料
A.本人及子女同户的农业户籍原本、复印件;申请人在广州连续居住五年的证明(暂住证、居住证),现在越秀区的固定住址证明,申请人可以提供房屋产权证或经街道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等,还有与固定住址相同的现在越秀区居住半年以上的有效居住证;B.在广州登记务工就业(或合法经营)并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证明、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C.从户籍地转入越秀区就读的,还需同时提交原就读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同意转入后还应出具转学证明。
住广州满五年 外来工子女可申读越秀公办学校
2011-04-25 08:21:03来源:新快报作者:尹来摘要:《细则》规定,在广州连续居住五年以上,并且现居住越秀区半年以上,有固定住址、工作和收入来源的外来工的子女也可申请入读公办学校。
越秀区出台有关细则,条件还包括居住越秀区半年以上,有固定住址、工作等
昨天,越秀区公布了《越秀区来穗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细则》规定,在广州连续居住五年以上,并且现居住越秀区半年以上,有固定住址、工作和收入来源的外来工的子女也可申请入读公办学校。
按照越秀区原来的规定,只有优秀外来工子女可与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享有同等的升学资格。但实际上,越秀区只在2008年评过优秀外来工,因此能享受这个政策的人数非常有限。
而此次推出的《细则》则规定,在广州市连续居住五年且现居住越秀区半年以上,有固定住址、固定工作和收入来源的来穗务工就业农民的同住子女,以及获得广州市或越秀区政府授予优秀称号的外来工的子女都可在越秀区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办理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和公办初中一年级的申请人,可持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所住地段学校登记,学校初审后将材料报教育局,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统筹安排学位,申请入读公办小学的将由接收学校向家长发放录取通知书。对于转学入读公校的申请者,则需要带齐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越秀区教育局中、小学教育科登记,经审核批准后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据悉,越秀区小学接受报名的时间为5月,初中为8月底,办理转学时间为开学后三周内。
延伸阅读
除了番禺、越秀明确外来工女子就读公校政策
其他各区至今未见细则
新快报讯据悉,去年,广州市政府出台了纲领性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优秀外来人员入户和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规定,“在我市居住半年以上,有固定住址、固定工作和收入来源的来穗务工农民,可为其6~15周岁、有学习能力的同住子女,申请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
《意见》还要求把来穗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纳入本区(县级市)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合理规划与配置义务教育资源,确保足够学位落实该项政策。
但市政府的《意见》出台后,各区响应并出台细则的速度并不怎么快。实际上,除了番禺区去年公开宣布以“积分制”,量化了外来务工子女的入读条件,以及越秀区公布外来工子女就读公校细则外,其他区的细则均迟迟未正式出台。
外来工申请越秀公校所需材料
A.本人及子女同户的农业户籍原本、复印件;申请人在广州连续居住五年的证明(暂住证、居住证),现在越秀区的固定住址证明,申请人可以提供房屋产权证或经街道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等,还有与固定住址相同的现在越秀区居住半年以上的有效居住证;B.在广州登记务工就业(或合法经营)并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证明、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C.从户籍地转入越秀区就读的,还需同时提交原就读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同意转入后还应出具转学证明。
2011/06/05回复
我们不偏激、不过激,只是实事求是说出对此事件的不满,要求有关部门解释为何报名时不加价,而是等到要交费甚至是交了费时才说加价,而且为何是在假期前一天下午通知。我们不是哑巴,所以吃了黄莲会叫苦,不会死撑吞下肚。
2011/06/05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