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找房子,3房2厅,现在里面住了2个人,还有一间空房,是中卧,租金1300元,只有空调和床,我本来以为签约是和房东签的,没想到却是和其中一个租客签,这个租客叫“屋主”。简单来说,就是“屋主”向房东租了整套房子,自己住了一间房,剩下2间放租,假如一套房3000块租来的,“屋主”将2间空房分别以1100、1300的价格租给其他人,自己住了大房,房租却只需要3000-1100-1300=600元,便宜了一大截!看到这种现象,想当的郁闷啊,房租就是被这些二房东抬起来的!
红色小妖:木办法啊,人家聪明但如果有一个月没有租出去.他也要承担更多的房租查看原文“屋主”应该没有什么风险吧,租客签了一年合约,还交了押金,一旦想提前搬走,并且拿回押金,就得转租房子,现任租客搬走了,下一任又来了,这样有什么风险呢?风险都转到租客头上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