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贝贝 发表于 2011-7-11 14:11 
反正,我想我也是唯一在另一个贴同时指责生父继母和生母的吧。
一个女孩时如何泯灭对生母的渴望?
反正我也 ...
顶这个,说的好。如果是我的话,真关心自己孩子,即使父亲不给看,我也会找机会在小区里面偷偷的看一下的,小孩总不可能每天都不出门吧?香港又不是多远,有心的话来不了吗?我也注意到生母不是到达当晚去看孩子,是第二天才去的,试问下如果我们在听到孩子如此被虐待的恶讯,还有心思休息嘛??太有悖于常理了。如果说孩子父亲搬家,除非他工作也换了,所有认识的亲人朋友都联系不上了,那还情有可原。
离婚的时候肯定会说明夫妻双方仍享有对另一个子女的探视权吧?如果被恶意的阻止探视,完全可以起诉啊,即使法院判决不一定能被执行,但是起码证明有努力过了。失去联系就不再努力,是否说明生母对孩子的爱不够彻底,不够纯粹,掺杂了几丝顾虑呢?
现在媒体的力量,社会舆论的力量也很大啊,要是我绝不会轻易放弃找到自己的孩子,可以去他单位告发,还可以找电视台或报纸媒体帮忙寻找的吧。有心的话一定可以做到。
孩子的父亲是人渣,我们都有这个共识了。那作为曾经的夫妻不可能不知道自己前夫的本性,就怎么那么放心的让这样禽兽不如的父亲抚养几年了,都不去了解一下孩子的情况呢
所以我支持LZ,LZ并没有说不谴责生父继母,而是觉得生母也有一定的责任,至少是没有尽她作为一个母亲最大的努力和责任吧。小女孩太可怜了,生父继母自是千夫所指,可是如果生母能早点了解情况,至少还少遭受那么多罪吧。她有自己的家庭和后来的孩子需要照顾和顾虑我也能理解,可是,为什么能再坚持一点,再勇敢一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