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的户口至今还在南方人才市场,就是所谓的广州市集体户口,当时把户口转进广州来,也是要求把档案保管在南方人才市场,一年保管费500元。我想问下大家,这个档案不要不行吗?或者把档案提出来自己保管行吗?以后把户口迁出来,还要提供档案吗?请知道的人士出来说说。。谢谢(备注:弟弟是没有什么进国企,事业,机关单位的了,目前在广州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