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上环的吗?
我仔细研究了一下2009年出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里面也没写明一定要上环啊。其中第24条写着“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为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创造条件,指导育龄夫妻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妇,女方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一方首选结扎措施。”这样来说,避孕节育措施是由我们选择的。
因为担心会受到居委没完没了的纠缠,我该怎么办?不知道该政策我有没有理解错。各位MM帮个忙啊,支支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