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美善造:最终是我妥协了。老板的意思是香港的同事只是一周来两三天,而且也不想再出一笔钱去租房。我妥协是因为我不想因这点事搞得大家合作也不好,朋友也没得做。如果香港的同事来住,看她们自己觉得方不方便了,感觉不好她们自己提出来还好了。无奈之举啊。查看原文觉得还是由你香港同事提出为好,因你有个前提是你老板说有个房间是留给她偶尔晚了过来住,而你并没有反对的,她可以是说现在的香港同事是住她的房间而已
日月妈:等香港同事来了之后,你们若无其事的继续一家老少的家庭生活,然后引导一下香港同事,是不是让公司安排住旅馆或者再短租一个房子。估计你的香港同事是十二万分同意的,然后一起找老板谈谈。甚至你可以先和香港同事一起看看旅馆或短租房子,找个价格合适一点的,把利弊都和老板谈谈。老板当然有其难处,毕竟钱袋嘛。。。如果你们提出的方案并不是伤及她钱袋太多,而且明显利大于弊的,或许老板会妥协的。主要看你香港同事的态度,还有你和香港同事的坚持。查看原文日月妈分折的太好啦,顶一下。
我认为老板这样安排不妥。不过我不赞成你一家和谐然后看你同事反应的做法。既然不得如此,还是像主人一样接待他吧,然后找机会和你老板说,这样你们全家都觉得很尴尬,虽然拟极力热情招待,香港同事应该也是觉得不太舒服的,如果只有你一人住无所谓,关键是有老有小,以后能不能不要着安排啦!如果你老板完全不理,那真的是: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了。这样你应该就有处理这类事情的分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