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借他父母钱买的房子现已还清,但LG打死都不加我的名,烦
22789217谈天说地
今年年初,我跟他说,你父母的钱我们已经还清了,要不你就加上我的名字,要不你就把我出的钱还给我(虽然还给我的钱以现时的房价绝对买不到一半的这个房子)。他当时说想好了,加我的名字。可是我没有趁热打铁,这件事就拖到现在。我觉得我很傻很天真。
今天晚上,我看到报纸说近期会出以房产证加名可能会征收税,我就跟他说这两天去加名吧,要不以后会交税。他反悔了,他说不加,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又不离婚加什么名字。我说你出尔反尔,你不尊重我!
我继续问他为什么不加,他说:没什么为什么!
我说:XX她(我的好朋友)在新政策出台后,主动加了她LG的名字,为什么你答应过我的事现在又反悔了。
他一直坚持:不加就不加,没有为什么?我不想跟你吵。
我说:你不加就是不尊重我,借的钱我们共同还了,凭什么我就没有名字。
吵到最后说出了,他咬S不加。我只能说,不加我们就离婚吧。真的是太欺负人了。
姐妹们帮我分析一下吧,今后的路还要怎样走,我真觉得没办法过下去了。生活在这个寄人篱下一样的房子里,而且我是出了钱的。
8月30晚他动手打我了,我的脑袋上肿了个包,我妈帮我报警了。还出动了120,去拍了CT。
201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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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urenhu:
说的对,不用担心他瞒着你转给别人,婚后的是共有的,不管上面是谁的名字,卖或者转的时候都要你签字才行。如果他真的瞒着你找个人冒充你,把房子转了,你还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再追回来。需要保留的是你还款的证据,别放家里,放单位或者妈妈家。
查看原文错错,我曾经成交过一套房子就是不需要配偶签名的。我自己亲生的经历。
2011/08/31回复

不用同他商量了,你伪造一份你老公的授权委托书,找个律师带齐所有资料去加名。你不会连你家房产证在哪都不知道吧。如果事后他知道了,有本事让他去告你好了,如果真的告你就离婚吧。如果不告你,就让他生气好了。 就算告你,这官司也有得打。
2011/08/31回复
不加你名字还打你,这是什么男人啊?太心寒了
2011/08/31回复
心寒!!这种男人不要也罢,不能托负终生的,楼主你要为自己的以后做好打算了,买房付钱的时候你没有坚持要加上你的名,你已经走错了一步,现在再要他加估计好难,找律师咨询下怎样做才对你有利吧
2011/08/31回复

重阳:
婚姻法新解释中,谁的名字就是谁的,离婚无名的那方只能分得一部分钱,判了不给不也白看着。。。。
查看原文别误导LZ,婚姻法没有这样的解释。
如果这房子是在你们婚后才购买并办理房产证的,那么即使只有你老公一个人的名字,也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如果你老公私自处分了这房子(比如卖给第三方),而第三方是善意购买(不是你老公与别人合伙转移财产),那么你不能要求追回房子,只能要求你老公把卖房的钱平分。
但是如果这房子是在你们婚前购买的,只写你老公一个人的名字的话,那么认定为你老公个人的财产。如果你们夫妻共同还款,那么你出资还款的部分按比例享有房子的价值,但是房子的产权不是你的,你只可以从老公那里拿回补偿。
婚姻法的新解释是,如果你们已经结婚,但是你老公的父母出资给你老公买房、只写了你老公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认定两位老人家没有把房子给你的意思,所以这时,老人送给你老公的房子视为你老公的个人财产,与你无关。
建议LZ咨询律师版的律师,咨询下这房子是不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吧!
没必要为了这点事伤感情,如果你们彼此信任,婚后共同财产写谁的名字并不重要。当然,如果夫妻间已有芥蒂,那还是谨慎些。
如果这房子是在你们婚后才购买并办理房产证的,那么即使只有你老公一个人的名字,也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如果你老公私自处分了这房子(比如卖给第三方),而第三方是善意购买(不是你老公与别人合伙转移财产),那么你不能要求追回房子,只能要求你老公把卖房的钱平分。
但是如果这房子是在你们婚前购买的,只写你老公一个人的名字的话,那么认定为你老公个人的财产。如果你们夫妻共同还款,那么你出资还款的部分按比例享有房子的价值,但是房子的产权不是你的,你只可以从老公那里拿回补偿。
婚姻法的新解释是,如果你们已经结婚,但是你老公的父母出资给你老公买房、只写了你老公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认定两位老人家没有把房子给你的意思,所以这时,老人送给你老公的房子视为你老公的个人财产,与你无关。
建议LZ咨询律师版的律师,咨询下这房子是不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吧!
没必要为了这点事伤感情,如果你们彼此信任,婚后共同财产写谁的名字并不重要。当然,如果夫妻间已有芥蒂,那还是谨慎些。
2011/08/31回复

何容:
1、婚后购买财产,加不加你名字都属于共同财产,只要你保留了还款给他父母的证据就行,所以你担心不加名字就没份的担心是白担心瞎扯蛋。2、婚后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即使房产证上没你名字,你老公也不可能单独转卖成功,除非有你签名3、这里很大一部分人都是瞎起哄的,他们根本不了解新法条例。 大概解释一下: 1、婚前购买房产或父母赠予房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2、婚后购买的房产,只要购买时候没进行公证证明是单方出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 3、婚后所有财产,只要没进行婚前公证证明属于单方财产,都属于共同财产(房子例外,房子婚前购买的,不属于共同财产。 4、婚前按揭房产,婚后月供的,首期缴交部分不属于共同财产,月供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 所以本楼主的唯一要担心的问题不是加不加名字的问题,而是要保留了还款证据,别到时真闹矛盾了,被人家一句房子是“父母赠予的”……
查看原文我买 的二手房,上手业主也是婚后才买 的房子,房就业主一个人的名字,卖房的时候她一个人签字就把房子卖给我们的了 ,去房管局,去税务局都没有任何要求配偶一方的签名或什么的。
我一个朋友,她老公偷偷的把房子卖掉了,她还不知道,后来知道了就大吵一场,结果是离婚了..........
我一个朋友,她老公偷偷的把房子卖掉了,她还不知道,后来知道了就大吵一场,结果是离婚了..........
2011/08/31回复

Letter:
事实上如果他私自将房子转给他的亲人或其他人,我是无法知道的,如果人家是一次性付款或甚至亲戚之间不存在钱的交易的话,根本不需要我签名的。这样的交易我做过,以前买过一个房子就是一次性付款而不需要配偶签名。
查看原文是不是按卖方也不需要配偶的签字,买方才需要的
2011/08/3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