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就是这样的!
姑娘嫁出去,是不能给亲生父母送终的!
必须由家族男丁来端灵位之类的!
以后每年送灯上坟也是家族内的后人的事情。
嫁出去的姑娘是不能来送灯上坟的,最多是烧烧纸钱。
因为嫁出去的姑娘是人家的人,如果还给自己父母做这些事情,是对婆家的大不敬。
你们这些人太年轻了,对中国传统根本不了解,就想当然的说一些可笑的话!
中华文化在1949年就在大陆消失了!
昨天闲聊,她说起我的命怎么跟她一样苦,因为我生的是女儿,她也生了2个女儿。
她说在她们那里,她生了2个女儿全村人都瞧不起她,没有人帮忙的,好在她老公不重男轻女。
以前她老公在广州上班,她一个人在家带2个小孩子,大伯家有2个儿子,但是有什么事情发生,请大伯娘(大哥媳妇)来帮看一下都请不到的。
前几年,她们生活条件好了,在县城里买房子,侄子就说要写他的名字,因为他们没有儿子以后会是别人家的。(我是第一回听)。

阿姨家在广州也买了房子,2个女儿都工作了,无聊就出来找工,第一份就在我家做。
老大家的儿媳妇要她不要出来找工作,要帮她带儿子,因为她说了,不帮她儿子,以后他们老大家不养她,不给她送终。
我觉得是天大的笑话,哈哈。阿姨家在广州有房,在老家有房,2个女儿都有工作,老公也有正式工作,怎么叫你做侄子侄孙来管呢?
这种愚昧的思想竟然还会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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