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买车因为两万块的差价到番禺购车,4S的霸王条款必须也在店里购车险,于是购买了他们极力推荐的太保。当时说的是在任何一家4S店都可以出险,可是今天为了一个月前的一点划痕去附近4S店(白云区)定损,居然说10月1号的新规定要在当时投保的4S店才能定损维修!MD我花一万多买的保险就换来这样的服务吗?早知他有这样的规定,谁会买太保,来回两趟的车费两百块的费用不说,谁有这么多时间折腾!有什么法子,可以去消协投诉吗?中途修改服务协议,难道就被他们牵着鼻子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