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爱死了,吃不下睡不好,撞到小悦悦的那二个禽兽死无全尸,18个路人个个不得好死
329230谈天说地
我只是一个看客,我也不认识小悦悦,我什么都帮不到小悦悦,我就像其它妈妈一样,看到这事心里不安,心痛,愤怒,我是大偏激了,从昨天到今天,我竟然为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哭了好几次,我接受不了那些冷眼旁观且爱冷嘲热讽的人说的话,小悦悦很可怜,希望奇迹出现,。
201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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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吨吨妈:
你做好了倾家荡产甚至赔上性命地去助人为乐了吗?如果你钱多得烧不完,上没老下没小要你去照顾,又或者孤家寡人死了也不会有人为你伤心的话,倒是可以随便的、毫无顾虑地去学雷锋。。。。。 前段时间我看了报纸,这个是妈网妈妈帮找出来的,大家可以百度一下:山东籍的东北人 严少雄 1996,呼市18岁青年呼和吉勒图偶然发现公厕中的女尸并报案,2个月内,他被判强女干杀人并执行了死刑.他留下最后一句话:“我不想死,也不怕死,但是(人)总是要死得明白。”10年后,真凶落网.15年来呼和吉勒图的父母四处奔走沉冤未雪,他们说,儿子被抓到死家人都没有见他一面. 据说无论打110还是120是会被作为第一嫌疑人的(有待考证)。难不成大家一直以来没看报纸新闻什么的,某某助人为乐的判赔多少多少,就因为他自己举证不了不是他干的;扶老太太的给告上法庭,然后幸好有监控录像沉冤得雪~~~~~~太多太多了,一直以来,我受的教育让我曾经乐于助人,我曾经毫无顾虑地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但是,自从那一次亲身经历,帮人反被冤枉后,我发誓,我保证,永远不再去多管闲事了! 这个社会是怎么了,我一点不想这样宣扬所谓的冷漠,但是,你没遇到过不等于没有发生过,针刺到你的肉,你才会体会到痛,痛彻心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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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那只不过是一个那么小的小孩子,我只要一想到她那小小的身体还在作最后的挣扎我就受不了,可见她的妈妈有多痛,之前的那些案子如发生在自己身上,的确是需要借鉴的,但现在我们讲的是这么小的一个大B,是人总得有良心,见死不救枉为人。
2011/10/17回复
gzpts:
女孩当时谁在照看???????为何LZ先骂路人?????如果LZ发生同样的事,是否也是觉得是路人的责任??????????
查看原文她的父母是疏突了,我就不信你做人就没疏突过一次,女孩的父母已是血的教训,作为一位妈妈,我心痛孩子,也为孩子的父母心痛,但作为一位路人,一位看客,我想这事如让你看到的话,想必你也会见死不救吧?没人说是路人的责任,只是见死不救的人没人性枉称为人,死了投胎做猪,可说再恶毒的话又能怎样,女孩都成这样了,可恨又能怎样,见死不救的也是别人,良心过不去的也是别人,奇怪你凭什么责问我,你是18位中的一位吗?有病啊?纯属个人情感发泄,得辈了。
2011/10/18回复
祝你平安:
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了,大家一起来祈祷吧,希望有生命的奇迹,那个凤凰台的刘海若不是也是个生命的奇迹吗?我现在唯一希望的是小女孩能活下来,其他的都不重要了。
查看原文是啊,只可惜自己是全职妈妈,又不在一个市,不然一定要去看看悦悦,她一定很痛很痛,好难过啊。
2011/10/18回复
任性的格格:
如果你这么有爱心,那小悦悦你出了多少钱给她去救助?别在这里指责别人。路人都没有责任,司机也可能是不小心。小孩太矮,司机能看得到吗?而且哪个小女孩是穿黑衣服的?这么不显眼的衣服。我觉得他父母就是想让她去送死。
查看原文我有说是路人的责任吗?我骂人关你屁事啊?我捐多少关你屁事啊?你没看到第二次辗过去时是故意的吗?还是你跟那十八个路人一样是个瞎子?你那么会体谅人要不要给你颁个奖啊?
2011/10/18回复
lj8899:
17楼可以体谅残忍司机的做法,可以体谅路人的冷漠,但却连楼主一点点的呐喊,都无法体谅。楼主的愤怒感受得到。借用陈阿姨的话“我一个捡垃圾的,我怕什么”。
查看原文是啊,看到你的话又想哭了,小悦悦大可怜了,小小年纪就得承受如此大的痛苦,我们也只不过是个蚁民,再用力呐喊也无济于事,只是看不惯那些冷眼旁观的人。俗世的医术对小悦悦来说已是无力回天,医生都说了,最好的结果就是成为植物人,看到她躺在床上的样子,好心痛,真的希望这世上真的有神灵,祁求神灵显一下你们的神通,救救可怜的悦悦。
2011/10/18回复
任性的格格:
你这么偏激,这么有爱心,应该马上升入天堂才好,让你变成爱的天使去关怀人世间的痛苦。涂一时口头之快,混淆视听,你不会更年期了吧?警察都没有说是故意压上去的,你就定性了。看不得你这样的话。因为这18个路人中就我的亲戚的亲戚的亲戚。也可能是你的亲戚。世界上有多少人正在受着不公平的待遇,我们只能保证我们自己不去害人。但是无权利去说别人什么。
查看原文阁下真有素质啊,咒骂人都不带脏字,想必定是身经百战,看到如此惨状都无动于衷,在下自惭不如,你出门可得多加小心啊,不然那天给车撞死,大家都会说是你撞坏别人车子的,抵死。我偏我的激,我就是有爱心,我就是有正义,涂一时口头之快,混淆视听只有你此等物体才会想到,不然阿婆救小悦悦怎会有人说是想出名呢,我就是要说,那些见死不救的人就是无人性,凭良心说话,凭良心做事,不然的话,天堂总比地狱好。
2011/10/18回复
gzpts:
gzpts 发表于 2011-10-17 17:10 女孩当时谁在照看???????为何LZ先骂路人?????如果LZ发生同样的事,是否也是觉得是路人的责任 ...*********************************************************她的父母是疏突了,我就不信你做人就没疏突过一次,女孩的父母已是血的教训,作为一位妈妈,我心痛孩子,也为孩子的父母心痛,但作为一位路人,一位看客,我想这事如让你看到的话,想必你也会见死不救吧?没人说是路人的责任,只是见死不救的人没人性枉称为人,死了投胎做猪,可说再恶毒的话又能怎样,女孩都成这样了,可恨又能怎样,见死不救的也是别人,良心过不去的也是别人,奇怪你凭什么责问我,你是18位中的一位吗?有病啊?纯属个人情感发泄,得辈了。 ***************************************************女孩的父母已是血的教训??? LZ这样觉得,女孩的父母也这样觉得?看这个贴的MM,你们小孩2岁的时候,你有让她离开你3米以外?(当然除了去幼儿园等等情况)等着吧!那2个司机的律师,肯定会提出,那个垃圾婆婆的搬动,才是造成致命伤害的原因。还有,LZ确定自己比猪更幸运????难说!!!!!
查看原文一开始你就知道你的回贴会挨喷的,热心点做人吧,祝你的人生不要出现任何意外。
2011/10/1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