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14:如果我说根源在当权者,是否有人觉得我愤青作为当权者,维护公平正义,惩恶扬善,推行公益,以身作则树立道德榜样,都是它最起码的责任但现实情况看看它们都做了什么?不作为,无承担,推卸责任,惩善扬恶,包庇袒护,甚至为利益带头作恶,把整个社会道德引向堕落边缘如果不是司法机关颠倒黑白,通过一次一次的“许霆”案教育大家做好事要吃亏,如果不是有“撞死人好过撞伤人”这么变态的恶法律,如果gj能拨款建立各种救助机制,如果它们能有所作为大力褒扬美善, 社会道德就不会堕落至此,小女童也不会有如此悲剧查看原文同意,事实如此
大牛小花:法律本身没有错,法律毕竟是对道德最低的要求而已;错在政府没有设立救助基金,让伤者只能通过向“伤害人”求偿来弥补损失,让司法者在判决时不得不罔顾证据的缺失,硬生生地推定救人者必定是“伤害人”,从而颠覆了整个社会的道德与价值观查看原文说到点子上!之前有个啊婆自己跌倒了,有个好心的司机去扶她,结果被诬蔑被司机撞倒的,那个好心的司机赔了10万。姑且不说啊婆怎么不道德,如果她不是担心摔倒了回去要被儿女骂,还没人帮忙救治,没钱救治,她会死咬不放吗?没有医疗保证,靠的是谁?靠的是自己,要么自生自灭,要么能逮一个算一个。路人甲乙丙皆如此,那医院算是救死扶伤的地方吧?进医院,没有个一万八千的押金,都没护士医生问你一句,等钱来了,办好手续了,再来谈救治的问题,管你要不要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