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有台车需要出让,刚好老公的一个很熟的兄弟想要购买,但因为他现在正在申请廉租房,所以名下不能有房产或车辆,但正常车辆卖出去了当然是要过户给新车主的,因为他的这个情况,所以建议我老公不要过户,即车主还是用我老公的名字,但去公证处出一份公正,就说明车已经过户给他了,以后即使出了什么事情都与我老公无关,请问这样的公证有作用吗?我还是很怕,请熟悉这个的亲来说说,谢谢。另外我还想问下,如果过户的话费用是多少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