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行为给予的是有偿服务而不是义务. 对事后如何处理是诚信问题而不应当推到技术能力。本来这些技术是帮助医生诊断用的.被医者是因为相信医生所以才付费给医院接受医生的提议要求.这里被医者购买的是医院医生服务而不是技术. 而不是推卸到医学局限性甚至怪到被医者的无知。
怎样才能知道我唐氏儿是在医学局限性之内?那医院请公报一年所出生的BB有几多是唐氏宝宝?据我了解,目前还没有医院做了检验还是生下唐氏宝宝会作出赔礼道歉!为什么将医学局限性用作于完全免责的尚方宝剑?第二点:医生诊断孕妇所有情况正常没问题,而所生宝宝是唐氏,孕妇所受的精神打击是很大的,这精神损失医院要负责吗?这不关医学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