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 2012年越秀区小学招生问答
18246101家有小学生
越秀区小学招生问答
一.什么是就近入学?
“就近入学”是指相对就近入学。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制定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标准、义务教育实施步骤和规划统计指标问题的几点意见》规定,学生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原则上应在3公里以内。在这个范围内,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学校的分布及生源情况,统筹划分服务地段,统一分配学位。
二、学位安排具体办法?
1.常住户学位安排办法: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须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与父母同户同住,并提交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其父(母)与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合法的购房协议(房产必须为适龄儿童父或母全权所有),由对口小学接收。
2.新住户学位安排办法:对在当年5月新生报名前购买现楼并于8月底前具备居住条件的一手房业主子女,由对口小学接收。在报名之日后购买并于8月底前具备居住条件,且符合接收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3.二手房住户学位安排办法: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对手续完备,已办理各种交易手续的二手房业主子女,且人户一致。只要报名时该住宅单元原业主没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由对口小学接收;如该住宅单元原业主已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均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4.不完全房产住户学位安排办法:适龄儿童与父母拥有不完全房产的居住地是其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且在广州市内没有其他完全房产或居住地(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人户一致,由对口小学接收。如不完全房产居住地之外另有完全房产居住地,则视具体情况由完全房产居住地对口小学接收或由不完全房产居住地所属区统筹安排学位。
5.随祖辈居住户学位安排办法: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是祖辈家(或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家),同户同住,由对口小学接收。
6.随非直系亲属住户学位安排办法:居住在适龄儿童非直系亲属的房产,该居住地为适龄儿童和其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人户一致,均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7.租住户学位安排办法:(1)对手续完备的由适龄儿童的父母租住房管局或本单位房的租住户子女,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能提供相关的租住凭据和与租住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只要报名时该住宅单元无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由对口小学接收;如报名时在同一住宅单元已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均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2)对手续完备的具有本区户籍的租住私人房屋或租住非本单位房,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内的租住户子女,该住房是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能提供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有效租赁合同,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对没有按规定办理合法租赁手续,证明不齐备的,不予受理。
8.集体户学位安排办法:适龄儿童及父母均属广州市越秀区集体户,集体户口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能提供实际居住地公安部门出示的不得迁入的证明和在我区居住情况的相关证明(提供父母的实居地消费单据,如水电费、煤气费、固定电话费等),且在我区住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是由适龄儿童的父母租住房管局或本单位的租住户子女,由实际居住地对口小学接收。
9.拆迁户学位安排办法:由拆迁办安置并实际居住在我区辖内的临迁户子女(以拆迁协议提供的居住地为依据,可不与户口地址一致,但必须具备广州市户籍),或领取拆迁补贴自行解决住地并实际在我区辖内居住的临迁户子女,能提供经市房管局认可的有效租赁合同,经核实确认现住址为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三、何谓空挂户或搭户?
以下四种人户分离的情况属空挂户或搭户:(1)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相一致的。(2)户籍空挂在已永久性拆除的街、巷、楼房,并已作安置的,如地铁、内环路、房地产开发等永久性的拆迁户。(3)把户籍挂在诸如办公楼、商铺等不符合居住条件的地方的。(4)属集体户口和将户口挂在亲戚、朋友、同事家的。
四、如何办理入学手续?
符合相关条件的适龄儿童按当年规定时间携相关资料到对口学校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学位分配通知书、到学校注册。对不按规定依时办理报名手续又符合地段生资格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补登记时间为8月底,补登记地点:越秀区教育局小学教育科。
五、非穗籍户口适龄儿童如何办理入学手续?
凡符合当年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条件,在本区有居住地和监护条件的非穗籍适龄儿童,享有与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同等入学待遇。按规定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体检表,到居住地附近所属的对口小学办理学位申请手续。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与我区适龄儿童享有同等入学待遇。不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非穗籍适龄儿童应回原籍就读或到民办小学联系学位。来穗务工农民子女的入读办法按《越秀区来穗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暂行)》执行。
六、残疾儿童如何办理入学手续?
年龄在6周岁以上的轻度智障的特殊儿童,可到对口特殊学校办理入学手续。盲、聋哑儿童应到广州市盲人学校、聋哑学校入学就读。因严重疾病无法入学就读的重病儿童由我区特殊学校提供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机会。
七、可否提前入学?
未满6周岁(至当年8月31日止)的儿童不属于当年招生范围。
八、可否延缓入学?
根据《义务教育法》,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居住地所属小学提出书面申请,附上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并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注:以上内容根据2011年越秀区小学招生相关规定整理。我区2012年小学招生的相关规定,将按《2012年广州市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执行。
2012/02/24
全部回帖

4.不完全房产住户学位安排办法:适龄儿童与父母拥有不完全房产的居住地是其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且在广州市内没有其他完全房产或居住地(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人户一致,由对口小学接收。如不完全房产居住地之外另有完全房产居住地,则视具体情况由完全房产居住地对口小学接收或由不完全房产居住地所属区统筹安排学位。
---这是什么意思?如果买了房,并且一家三口户口都迁了过去,但还另有一套房产,这样也会被统筹吗?
---这是什么意思?如果买了房,并且一家三口户口都迁了过去,但还另有一套房产,这样也会被统筹吗?
2012/02/24回复

doney7:
4.不完全房产住户学位安排办法:适龄儿童与父母拥有不完全房产的居住地是其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且在广州市内没有其他完全房产或居住地(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人户一致,由对口小学接收。如不完全房产居住地之外另有完全房产居住地,则视具体情况由完全房产居住地对口小学接收或由不完全房产居住地所属区统筹安排学位。---这是什么意思?如果买了房,并且一家三口户口都迁了过去,但还另有一套房产,这样也会被统筹吗?
查看原文这个问题我也很紧张,问过一些老师,据说还是按照第一条,就近入学,只要你是在户口所在的房产居住,就会安排就近入学。
2012/02/24回复
留印。
2012/02/24回复

doney7:
4.不完全房产住户学位安排办法:适龄儿童与父母拥有不完全房产的居住地是其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且在广州市内没有其他完全房产或居住地(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人户一致,由对口小学接收。如不完全房产居住地之外另有完全房产居住地,则视具体情况由完全房产居住地对口小学接收或由不完全房产居住地所属区统筹安排学位。---这是什么意思?如果买了房,并且一家三口户口都迁了过去,但还另有一套房产,这样也会被统筹吗?
查看原文意思应该是说:学位房除了自家一家三口还有别人的户口在(比如:爷爷的房子,但两房人的户口都在里面)这样叫不完全房产。如果除此外还有房子就会被统筹,如果除此外没房子了就不会。像LZ学区房本来就是完全房产应该就不会查他的另一套了
2012/02/24回复

doney7:
4.不完全房产住户学位安排办法:适龄儿童与父母拥有不完全房产的居住地是其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且在广州市内没有其他完全房产或居住地(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人户一致,由对口小学接收。如不完全房产居住地之外另有完全房产居住地,则视具体情况由完全房产居住地对口小学接收或由不完全房产居住地所属区统筹安排学位。---这是什么意思?如果买了房,并且一家三口户口都迁了过去,但还另有一套房产,这样也会被统筹吗?
查看原文hao hao hao aho
2012/02/24回复

请教一下小孩入学问题
情况如下:LG、我、家婆三个人的户口都在越秀区盘福路,但是房子产权是已去世的家公的。如果我们在外买了房,家婆又把他们那套房子过户给我们。在我和LG户口没有迁出去的情况下,我们的小孩能否去盘福路附近的小学上学(如东风西路小学)?
两套房的情况下是按什么条件挑就近的学校呢?(按户口么?)
谢谢!!
情况如下:LG、我、家婆三个人的户口都在越秀区盘福路,但是房子产权是已去世的家公的。如果我们在外买了房,家婆又把他们那套房子过户给我们。在我和LG户口没有迁出去的情况下,我们的小孩能否去盘福路附近的小学上学(如东风西路小学)?
两套房的情况下是按什么条件挑就近的学校呢?(按户口么?)
谢谢!!
2012/02/2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