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听人说:现在的社会,太多的人做事都是偷工减料、不负责任,你都不知道你哪天会在哪个地方发生什么事情,那时你就会知道什么叫做没安全感。
3月1日星期四早上,我们带3岁的女儿去广东省妇幼保健院番禺分院看感冒,本来小事一桩,没想到却遇到另一个结果。
儿内科在3楼,但那里的走廊上烟雾缭绕,原来有人还在施工,到处都是灰尘。有位家长模样的人在和施工的民工谈判,劝他不要弄了,毕竟有这么多看病的小孩都是感冒、咳嗽。护士站的两个护士只是捂着口鼻站在那里看着。
等拿药的人很多。在排队拿药的时候,女儿站在走廊拐角处看吊针区电视里放的“猫和老鼠”,老婆就站在她身边守着,我站在走廊中间看取药区屏幕上的名字,理她们两步远。走廊的拐角处地上有一块指示牌,看起来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了,就是告诉你打针往哪走、取药往往哪走,谁也想不到里面暗藏“杀机”!
动画片放完一集,女儿转了个身,没站稳,手扶到指示牌上,妈妈赶紧去扶她,我见她没摔倒,都没走过去。谁料女儿突然大哭起来,妈妈大叫:“快过来,出好多血!”我赶紧过去,只见女儿的左手全是血。我们吓坏了,赶紧抱着跑到护士站,鲜红的血浸湿透了她的袖口,流到我的手上、衣服上,滴到地上。我跑在护士站的柜台前,把女儿的手伸给她们看,叫她们赶快喊医生。女儿手上的血不停地滴到台面上,一个护士去喊医生,另一个护士忙着收拾台子上面的东西,怕被血滴到,“哎呀,都弄到这里了!”没人告诉我该按压哪里止血,只是叫我把女儿抱进旁边的房间里。
万幸,旁边的急诊科有位外科主任医生——朱小春,他很紧张的跑过来,首先告诉我要按压手指两侧止血,然后喊护士进来帮忙,本来只有一位护士,总算又进来一位。他拿药棉擦伤口,查看伤势,这时我才看清楚,女儿手指上一大块皮被掀了起来,面积起码有1平方厘米,白花花的肉还是脂肪层露在外面,血不断的涌出。
医生让女儿能不能动动手指,女儿不愿意,哭着喊疼,我们哄着哄着,她终于动了动手指,后来又试了几次。医生松了口气,说还好没伤到筋腱,伤到筋腱就麻烦了。然后打麻药,缝针,一共缝了7针。动手术的时候,护士居然不知道要戴手套,医生喊她们戴才戴。
在给女儿止血的时候,我想起那个指示牌,那是唯一的证据,医院肯定会收走的。我让老婆去看着那指示牌,别让医院收走了。她去了,一会儿又进来了,后来我才知道,那指示牌很快被收走了,有位家长还特意去摸了摸那牌子说:“这么利啊!真是没割断手指就不错了!”
按照医嘱,伤口不能碰水,于是幼儿园也不敢送了;2天换一次药,12天拆线,于是我就两天请一次假,带她去换药。跑腿、误工是次要,主要的是我们很担心,伤得这么严重,留疤痕对女孩子的影响不说,要是对今后的手指活动能力产生影响那怎么办?!
缝针的时候,护士喊了医院医务科的人来,一位姓林的,护士称他林主任。我们问他医院走廊里怎么摆这么危险的东西?这事情怎么处理?他说我们一定会处理好的,请你们放心,现在首先是要做好救治工作。还说他们院方会出一个处理意见,3天内打电话给我们答复。
Ok,我们等。到了3月5日星期一了,还没给我们电话,我打电话去问,对方说此人出差了,星期二回来一定给我们回电话。星期二,没回应。到了3月7日星期三,我又打电话去问,对方态度不一样了,估计是咨询过律师,理直气壮地和我争吵了一通,他的中心思想是“主要是父母的监管责任,院方只负责女儿伤口的治疗费。”
此人原话有:
“马路上有个坑,你摔一跤,难道你去告交通局?”
“这个牌子放在那不是一天两天了,别人怎么都没事,就你们小孩有事?每天来医院那么多人,怎么别人没事,就你们有事?”
医院是看病的地方,不是制造灾难的地方。本身就是一个危险的环境,怎么能怪到父母身上?我们当时就站在女儿身边,怎么没尽监护责任?3岁大的孩子,能跑能跳,难道你还能把他们捆在父母身上吗?
你们医院在走廊里放把刀、放把剑都没问题,我们看得到,我们会小心避让,但你们把“刀剑”藏在一个让人都觉得安全的指示牌里,你让我们怎么避让?本身是妇幼保健院,以儿童为主要服务对象,就在走廊那么明显的地方暗藏“杀机”,怎么能让人防范?谈何“儿童优先,母亲安全”?
说好3天给答复,结果6、7天都没回应,还要我们打电话去追问,这是你们诚信、诚恳的表现吗?末了说句, “这是你们家长的责任,我们只负责现在的医药费”,这是你们负责任的表现吗?要是我女儿的手有什么后遗症,跟你们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