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他你不能容忍的地方,叫他向你道歉,以后尽量多沟通交流,避免矛盾扩大,而且不要跟他家人诉苦,宁愿跟自己家人抱怨,实在不行就考虑分手吧,不要活的太累!
坚持尊严还是选择原谅?
357057情感.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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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我往矣:
我有点硬梆梆的人,唉,性格中硬伤。。。女对男,以柔克刚最好,但自己做不来查看原文
我有点硬梆梆的人,唉,性格中硬伤。。。女对男,以柔克刚最好,但自己做不来
女人的柔是天性,就像母性是天性一样,如果你的个性有点硬邦邦的,估计是你缺乏安全感,先把自己的心门关起来了
2012/03/10回复
不会就因为60元吧,平时是不是积累了很多怨气呀。
为什么气得打老婆,T孩子呢?
人一生气,就会变蠢。
支持LZ这次不要轻易原谅他。不过也要控制个度,你还是开手机看看情况吧。
如果老公的性格是粗暴一些的,那你就不要跟他硬碰硬的。
楼上的那位妈妈说得好,LZ要学习温柔一些,男人都受的。
为什么气得打老婆,T孩子呢?
人一生气,就会变蠢。
支持LZ这次不要轻易原谅他。不过也要控制个度,你还是开手机看看情况吧。
如果老公的性格是粗暴一些的,那你就不要跟他硬碰硬的。
楼上的那位妈妈说得好,LZ要学习温柔一些,男人都受的。
2012/03/10回复
不会就因为60元吧,平时是不是积累了很多怨气呀。
为什么气得打老婆,T孩子呢?
人一生气,就会变蠢。
支持LZ这次不要轻易原谅他。不过也要控制个度,你还是开手机看看情况吧。
如果老公的性格是粗暴一些的,那你就不要跟他硬碰硬的。
楼上的那位妈妈说得好,LZ要学习温柔一些,男人都受的。
为什么气得打老婆,T孩子呢?
人一生气,就会变蠢。
支持LZ这次不要轻易原谅他。不过也要控制个度,你还是开手机看看情况吧。
如果老公的性格是粗暴一些的,那你就不要跟他硬碰硬的。
楼上的那位妈妈说得好,LZ要学习温柔一些,男人都受的。
2012/03/10回复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楼主老公性格有点怪异.男人有脾气,发火,再怎么样,事情还是会帮忙做的.但踢孩子就真他妈的不是人了.我小孩还没出生,我老公提前说了,以后肯定会因为小孩冷落我,按道理男人应该比女人更宝贝自己的孩子.记住,动手了一次会有第二次第三次.以后打你会成为家常便饭,楼主最好想个二全的解决办法.
2012/03/10回复
能出手打老婆的就不是好男人,有一次就有下一次。最令人痛恨的是还拿自己的孩子出气。这个事情肯定不能就算的.是我就要做足功夫,吵他个全家鸡犬不宁。不是为了离婚,只是为了让他长记性。
2012/03/10回复
还是过节的两个人花60块吃个饭他就凶成这样?他想省钱他自己可以去喝粥啊,或者做饭给你吃。这样也可以少省点钱,自己也吃了还凶人。楼梯楼推车带小孩这些就算男人不自己来,肯定也要两个人配合才好。
2012/03/10回复
qianrenyimian:
是啊,考虑到孩子,还有现实的生活,离对我也是种艰难。但就算不离,怎么样让他意识到事情很严重,以后无论面对什么样的争论,都不敢再动手。这是我最大的目的。。我不回家,就是让他觉得事情严重,我不是那种床头打架床尾和的人。。
查看原文这点小事,还是不要离吧。结婚二年,磨合期吧。
就打人的事,不能就这么算了。本人以为要让他知道
这件事的严重性。干脆在娘家呆一段时间,盾他怎么反应。
合好后,要跟他谈。
第一,点菜或只吃粥的事,没有顾及你的感受,有错。但
可以好商量啊,下次听你的就是。或者明天买菜买便宜些就
回来了。
第二,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能打人。和为贵。不能有第二次,
否则,你自己看后果吧。
就打人的事,不能就这么算了。本人以为要让他知道
这件事的严重性。干脆在娘家呆一段时间,盾他怎么反应。
合好后,要跟他谈。
第一,点菜或只吃粥的事,没有顾及你的感受,有错。但
可以好商量啊,下次听你的就是。或者明天买菜买便宜些就
回来了。
第二,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能打人。和为贵。不能有第二次,
否则,你自己看后果吧。
2012/03/10回复
个人建议:一,基于问题去解决问题,针对这事过后,需要二人好好的谈谈各自以后对生活对家庭的看法和态度。二,如果沟通后有所缓和,你给他一个考验期,三,我还是觉得打人的男人不是个好男人,至少生活中会有所虚伪,这样没有共同点的生活会让人心寒。四,离婚于否,你也不要过于强势,第一次打架,你给他也给自己一个下台的机会,谁都不想走到这一步,对吧,希望你快乐
2012/03/10回复
love我的宝宝:
硬碰硬确实不好,但如果是他无理,是不是应该他学会收敛他的情绪。我们还在婚姻 ...查看原文
硬碰硬确实不好,但如果是他无理,是不是应该他学会收敛他的情绪。我们还在婚姻 ...
是我老公,我在楼下,给他打电话他一定会下来接。。但我老公是没有钱的人,但人好对我也好
2012/03/11回复
米米妹:
评论的是个男人,鉴定完毕
查看原文千真万确我是女的,只是特别讨厌砸东西的人
2012/03/1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