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我在找工作,旧公司的客户通过各种关系找到我,商谈之后,双方都有意向。但是新公司由于在广州没有办公室,现在新招的人员也只有两位,所以新老板说如果录用的话,要求在旧公司办公,新老板跟旧老板是合作关系。这意味着又要面对以前的旧同事,旧老板等等。本来跟以前的同事相处都不好,现在让我再一次回去面对他们,情堪如何,让我想起以前经理找我谈话,某某你的内部考核不合格,要么延长试用两个月,要么现在走人,当时泪水不争气地流,真不想再一次见到以前的经理和同事。但新公司给出的薪水又高,而且我找工作两个月没有一次面试机会?各位美妈妈,如果是你,接不接新工作在旧办公室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