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就医凭证不一定需要围产卡,医院证明也可以(1)《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属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应当出具已向现居住地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申报备案后的计生证明材料);(2)《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原件或医院诊断怀孕周数及预产期证明的原件;(3)小一寸近期照片1张;(4)《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须盖单位公章并填写上联系人和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