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Debbit 的帖子您好,
回答问题如下:
Q:国内的不给外面的来卖
A:据条文的限制为:不能以销售为唯一目的公开活动,例如在街边派发宣传单张,在国内设立办事处,而私人身份的协助分析,以及引用网络公布信息的转发,这并不涉及销售活动.
Q:也不给里面的去买
A:国内人士可以通过申请赴港定居或赴港工作,参与香港保险的销售活动.
买保险不限制任何的国境人士,任何国籍人士均可以在香港投保.
Q:那你过来卖,让里面的出去买,不就说明有问题了吗
A:销售人员不可兜售保险计划,也不能邀请投保人士到香港投保,不能安排内地人士赴港.
客户主动表示想要了解,销售人员在不涉及邀请投保的范围内,作出一定的条款解释,私人见解,不属于销售活动.
例如:就目前已投保客户,均为客户主动联系并且要求赴港投保,其中不涉及任何邀请成分.
Q:最起码,目前来说是不受大陆法律保护的!
A:从理论上分析,国内产品受国内保障,国外产品受国外保障,两者没有任何冲突.其次我们知道在国内的"维护自身权益"成本以及效益是如何.
Q:不管怎么样,中国就是一个zf监管体制的国家,还没有完全市场化!
A:这正是香港成熟市场的表现所在,买卖处于双方公平承诺要求,并且签署协议,每个客户均有知情权,选择权,选择国产或者进口产品,这都是公平公正的.
Q:为什么要引导个人来跟ZF做抗争呢?
A:这里没有任何的抗争示例,香港属于中国管辖,应用于一国两制效力,仍然采用自主方式管理经济与贸易,此事件仅涉及到保险费用以及保障,属于个人商业行为.
Q:牺牲的会是谁?
A:无人会牺牲,投保人士的身故可以获得赔偿,按照国内的计划和香港的计划,分别赔偿两个不同额度的款项,而且两方支出的保费情况相若.
Q:这个论坛里面的好几个所谓香港的代理人天天都在这里鼓吹算是怎么回事?
A:这是他们的个人行为,不代表保险公司,也不代表整个代理人市场.
Q:难道这不算是违法的吗?
A:某程度上叫做"不合法",不属于"违法"范畴,个人素质的监管不属于行业硬性指标,还请谅解.
以上资讯仅为工作经验之建议,不代表任何保险公司立场.
实际详情还需更多家庭资料以及实际需要价值,更多详情可以短消息联系.
祝: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