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这件事是小事变大事.
这么小一件事,互相迁就一下不就行拉.
跟家族的一个字,这也没什么特别的.就依老人家的意思又如何呢?真搞不懂.
再说了,以后户口本上充其量多写一个"曾用名",又不会有什么影响.公证书上也会显示出来,没有任何不便.
我BB出生三个月,在一个多月时已经帮他办了出生证,两个月时办了入户。但由于起名的问题,我们两夫妻跟家公一直处于冷战状态,前两天我老公和家公刚巧在我老公的奶奶家碰到,两人终于为了孩子起名的事情大吵了一场,所有的亲戚都说家公蛮不讲理,连老公的奶奶都问了我家公一句:“你当初帮你两个孩子起名有无征求过我和你爸爸的意见?”我家公无言以对。我老公就坚持说孩子起名的最终决定权应该由孩子的父母来决定,况且我老公考虑到我十月怀胎辛辛苦苦地把孩子生了下来,不应该连帮孩子起名的权利都剥夺了我,而且我家公起的名字我们确实不喜欢,也不应该强硬地要我们采纳他起的名字,我家公什么都听不进去,就是要我们到公安分局把户口本上的名字改掉,我老公说一定要我同意才可以去改,否则什么都不用说。后来我考虑到老公这样为了帮我说话,连亲戚都站在我们这边,就觉得不应该搞到他们父子决裂,就出了个主意,既然双方都要争起名,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一人起一个字,如果我家公连这个要求都不肯接受,那就很抱歉我不会去改的。后来我家公说名字中间那个字就跟祖宗的字辈,最后一个字就由我来决定,也不用再征求他的意见,我见他这样说我才肯罢休。
我想请教一下各位姐妹,BB的出生证是否不能改的?如果日后BB有机会出国留学或移民,但由于户口本上的名字改了跟出生证的名字就不一样了,那么那时候还可以把户口本上的名字重新改回原来的名字吗?我家公这样的行为是否严重侵犯了我和老公改BB名字的权利呢?如果在法律上来说,我们可不可以把他告上法庭呢?请多指教,谢谢!